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馋死宝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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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l100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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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乘以8等于24

安全工程师培训课时多吗

323 评论(11)

毕竟希兮

安全工程师培训时间11月16号和17号。

一申请初始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聘用单位同意后,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报送部门、省级注册机构;中央企业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经安全监管总局认可,可以将本企业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直接报送安全监管总局;申请人和聘用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部门、省级注册机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将初步核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安全监管总局。

二培训考试时间

(1)安全监管总局自收到部门、省级注册机构以及中央企业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报送的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完成复审并作出书面决定。准予注册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颁发执业证和执业印章,并在公众媒体上予以公告,不予注册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2)一般安全工程师培训时间为70天左右,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工作一般在4月至5月进行,具体报名时间请查阅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的报考文件。

235 评论(12)

七月的蟹

参加一次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算24个学时,可以分两次培训,一个周期必须满足48学时。一、时间安排2015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安排:1.请《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的有效期为2015年11月及以前的人员(有效期请详见《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于2015年4月13日—4月15日进入“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网站中的“安全培训”,点击“上海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申请相应课程(课程安排及授课地点详见附件一)下载课程申请表。并在2015年4月21日—4月23日上午9:30~下午15:00凭课程申请表(2份)到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确认申报课程。2.请《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的有效期为2015年11月以后的人员(有效期请详见《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于2015年4月16日—4月18日进入“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网站中的“安全培训”,点击“上海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申请相应课程(课程安排及授课地点详见附件一)下载课程申请表。并在2015年4月21日—4月23日上午9:30~下午15:00凭课程申请表(2份)到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确认申报课程。3.课程确认及地址网上申报后下载的课程申请表经确认视为有效,方可参加继续教育学习。课程确认时间:2015年4月21日—4月23日上午9:30~下午15:00二、注意事项1.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的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在一个有效周期内,继续教育学时须满48学时,方可参加延续注册(有效期请详见《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超过有效期,如需重新注册,请在申请重新注册前3年内修满48学时继续教育。2.请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课程确认,已有继续教育证书的人员请在现课程确认时上交继续教育证书,以便做好学时记录。3.继续教育费用:每门课程每人200元整(含教材费、午餐费)。现场确认时请携带现金,当面点清。年度第二期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安排9月详见“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网站公示公告栏,2015年度第二期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现场授课预计安排在10-11月。5.参加现场授课时,请带好经确认的课程申请表。凭确认后的课程申请表授课现场领取继续教育教材和证书。

303 评论(14)

心如蝶舞

安全员的种类有很多的,而且需要通过考试才能拿到证书,一般需要1~3个月的学习才能完成培训。

148 评论(15)

景德镇瓷器

需要。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每5年一次。中级安全工程师在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都需要进行继续教育,中级安全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5年,所以继续教育为5年一次。

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继续教育是在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通过网络完成学习和考试的。网站名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点击培训班信息。(没有注册账号的首先注册账号,注册时按照网站提示填写即可)

考核内容:包括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安全管理和安全领域的新技术、新标准等。

课时安排:注册安全工程师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48学时。注册之后,注册安全工程师在每个注册有效期内(三年)都应参加继续教育。

1、继续教育按照注册类别分类进行。

2、注册安全工程师在每个注册周期内应当参加继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48学时。

3、继续教育由部门、省级注册机构按照统一制定的大纲组织实施。中央企业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继续教育可以由中央企业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组织实施。

4、继续教育应当由具备资质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承担。

5、煤矿安全、非煤矿矿山安全、危险物品安全(民用爆破器材安全除外)和其他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大纲,由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制定;建筑施工安全、民用爆破器材安全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大纲,由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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