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鲁咕噜
中级安全工程师共有四门考试科目,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三门科目是客观题科目,《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是主客观混合科目,其他安全是《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7个专业类别中的其中一个。中级安全工程师考试成绩发布后,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以申请成绩复核,只是客观题科目除了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的考生外,原则上不查分,只有主观题科目可以复核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等,因此其他安全科目考试成绩发布后可以进行复核。
中级安全工程师成绩复查程序:
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汇总后报人社部考试中心,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复核结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反馈考生。
中级安全工程师成绩管理规定: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1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免试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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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花叶叶雪
2022注册中级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注册安全工程师是指通过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一、考试科目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客观题)、“安全生产管理”(客观题)、“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客观题)、“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主客观题)4个科目。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为公共科目,“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专业科目。“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分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7个专业类别。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1个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2个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二、考试大纲2021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版)》为准。安全工程师考试时长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小时。考试安排如下:如采用电子化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可酌情缩短。安全工程师题型题量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各考试科目题型题量如下:三、考试时间10月16日上午9:00-11:30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下午14:00-16:30安全生产管理10月17日上午9:00-11:30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下午14:00-16:30安全生产专业实务(7个专业)四、报名条件凡符合《应急管理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8号),均可报名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具体报考条件可从中国人事考试网()“报考条件”栏目查询。五、报名事宜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有关事宜请查阅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栏目。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 “网上报名”平台按所在地区报名。报名具体日期、考试收费标准、准考证获取方式等相关事项及报名程序、具体要求,请见各省(区、市)人事考试机构发布的有关通告。六、考试规则(一)应试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遵守的规则:1.凭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身份信息须与报名时所填报的一致。2.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3.服从考场封闭管理,考场封闭期间,原则上不得交卷、离场。所有科目考试考场封闭2小时。4.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二)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对应试人员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2.查验应试人员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3.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4.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5.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6.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三)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四)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五)应试人员应当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考试防疫工作,服从有关防疫规定。七、成绩公布考试成绩预计于2021年12月下旬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
素颜~红太狼
2021年度青海省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社会工作者资格考试及统计专业技术考试将于10月16、17日举行,为确保考试安全有序进行,结合防疫常态化工作要求,现将以上考试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疫情防控相关事宜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我中心将于考前14天开始监测考生“信康码”申领情况,考生应在考前14天开始体温检测,按照“一日一测,异常情况随时报”的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将异常情况通过“信康码”报告所在单位或社区防疫部门。 考试当天,考生入场前将增设体温检测、身份验证等环节,建议考生提前小时到达考点,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安排。 2.凡是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接触过确诊病人及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青返青考生必须在考前主动将有关情况向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备(联系电话:正常上班时间接听),并且近14日内有国内疫情发生地非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青返青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考试当天将证明(原件)交考点考务办,否则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3.考生进入考点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若体温超过℃,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4.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人员保持1米以上安全防控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按照考点所在地疫情风险等级和防控要求科学佩戴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及参加考试时应当全程佩戴口罩。拒绝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入考点。 5.“信康码”的申领方法 ①打开微信搜索“信用青海”微信公众号并关注 ②点击“信康码” ③点击“我的信康码” ④按要求图示填报健康信息 ⑤点击“申领” ⑥点击“确认提交” 二、考试注意事项 1.这些东西要带齐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带齐纸质版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个人身份证件(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派出所开具带照片并盖有公章的户籍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与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因“信康码”信息24小时内有效,故考生除考前14天内每天通过“信康码”报告体温和行程外,还必须在每个考试日之前18小时内再次申领“信康码”,否则影响入场。 2.入场出场有时限 建议考生提前小时到达考点学校,接受工作人员体温检测和身份验证,开考前1小时方可进入考场并认真听监考人员宣读考试注意事项。迟到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以到达考场时间为主),2个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 3.找准考场再入场 请考生按照正确的考场、座位参加考试,未在指定考场、座位参加考试的,按违纪违规行为对待。 4.违禁物品莫入场 严禁将手机、电子表、电子手环、各种电子、通信、存储、具有无线接收和电子存储记忆功能的通信工具或其它设备带入考场,凡在考试期间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发现身上带有手机(手机响、闹铃响、震动或考生拿出手机看),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考生在参加考试时,须将手机及其他物品放在物品放置处,请勿携带贵重物品。(进入考场前,要主动关机后放在手机袋内,并写明姓名、座位号、集中放在物品放置处)。 5.以下物品禁出场 不能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带出考场,不能损毁试卷、答题卡,否则按照当科考试成绩为零分进行处置。 6.雷同检测是常态 不得窥视他人或让他人窥视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成绩无效的处理。 7.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和路线 请考生认真查看个人准考证中的考点信息,仔细确认考点地址,考生务必于考试前亲自前往各自所在的考点熟悉交通路线。 8.早早出行是上策 考生在赴考点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做好个人安全防范,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做到勤洗手和佩戴口罩。考点不提供停车位,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驾车考生要遵守交通秩序,做到稳驾慢行,不乱行乱停乱放,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9.三区三州考生按时进行确认认定工作 为进一步加大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的政策倾斜力度,做好人才人事扶贫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和统计专业技术考试在“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单独划定合格标准。报考考生工作单位在海北州、黄南州、海南州、玉树州、果洛州、海西州的,属于“三区三州”考生(具体以确认认定结果为准)。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2021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及统计专业技术考试三区三州考生确认认定工作。请符合三区三州条件的考生务必随时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相关公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到网站上按要求进行确认。确认工作结束后,名单将择期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示。逾期未确认或公示期没有提出增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三、违纪违规处理办法(摘自《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1号令) 第六条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二)经提醒仍不按规定书写、填涂本人身份和考试信息的; (三)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四)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五)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六)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七)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带出考场的; (八)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电子化系统设施的; (九)未按规定使用考试系统,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十)其他应当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七条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一)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二)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三)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四)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五)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 (六)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第八条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一)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二)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九条应试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并责令离开考场;情节严重的,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应试人员的; (四)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十条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按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 第十一条在阅卷过程中发现应试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作答内容雷同的具体认定方法和标准,由省级以上考试机构确定。 应试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违纪违规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处理。 第十二条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建立,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机构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 《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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