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暖烛光2016
1、负责项目环保资料的审核与归档2、负责组织公司内部和供应商环保相关知识的培训和考试3、负责第三方及客户的环保审核4、负责对研发内部和供应商内部的环保流程进行稽核5、参与公司环保体系的优化和建设
越狱找食吃
工程师应当将相应的证书交予机构进行注册(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学历毕业证书、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彩色证件照6张、报考证明单位的解聘证明和职业道德证明、未注册证明),注册信息提交之后,机构应于本年度建设部公示期最后期限之日起,1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还工程师,并且双方签写交接手续。 继续教育: 在签订挂靠协议的时候,一定要明确继续教育所产生的各项费用有哪方承担,而且继续教育有何妨负责。最开始的环评挂靠继续教育都是有机构来负责,所产生的费用也都是机构承担,而且继续在教育的学习签到也都是结构帮助完成的,如果最终因为继续在教育问题导致证书注册期满之后不能再注册,机构是需要承担责任,并且进行赔偿的。 明确职责: 一般的注册环评师挂靠都是大家常说的挂证不挂章的,因此在协议中应该明确说明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的执业印章、证书、文件及复印件除用于公司企业资质申报及年检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否则由此出现的任何责任均由甲方全部承担。
开心土豆王
逾期申请登记的人员,还应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3年后至逾期申请登记期间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逾期申请登记1、首次登记申请材料;2、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3年后至逾期申请登记期间接受继续教育的证明。证不会作废,3年内不注册的话,需要接受继续教育后就可以注册了
烂醉的猫咪
三个都是技术职称,通过技术职称评定机构评定的,环保工程师涵盖面广是一样,是指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工程师职称的,环境工程师是指从事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环境工程专业的工程师;环评工程师是指从事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环境影响评价专业的工程师。通过考试的不是技术职称,是注册执业资格,有两种: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环境影响评价职业资格考试。通过考试,获得其中任一个资格,可以到当定技术职称评定机构直接评定环境工程师或环评工程师,不要评审了,当然具体如何评定,要问当地技术职称评定机构。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是两回事,通俗讲获得执业资格,如果不去评定工程师技术职称,高级工程师是评不了的。
360U233840390
全国注册环评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领取时间公布成绩后3个月开始,注册环评师考试合格人员应在规定领证时间到指定办理地点办理资格证书。指定地点,请咨询当地的人事考试中心。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环保总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定期登记制度。登记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前,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再次登记。环保总局或其委托机构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管理机构。人事部对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的登记和从事环境影响评价业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注册所需要的材料:1、必须以公司名义办理登记2、登记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可以不培训,提交以下材料:(一)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登记申请表;(二)《职业资格证书》;(三)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四)所在单位出具的劳动合同或人事关系证明;(五)所在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恩恩慧慧
大家知道环境评价师考完后需要注册和继续教育吗?怎么操作?如果有不清楚的小伙伴,那就看看下面的文章,今天小编来告诉大家,环境评价师考完后需不需要注册和继续教育。环境评价师考完后需要注册吗?是需要注册的,具体可看注册程序:1、中国人事考试网出成绩2、然后再出合格标准(以往每年都是法律法规120分、导则90分、方法90分、案例72分,从来没变过)。3、省人事考试网出合格人员名单及考后资格审查通知,会告知考后审核需要的材料、审核时间和地点。一定要时刻关注,并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材料去审核。(如果考前审核的省份则忽略此步骤)。一般情况下前三条是按照时间顺序来的,有时候也有例外。4、审核合格之后就安心等着领取资格证的通知吧,领取资格证。5、领取资格证后就可以去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从业申报系统()注册登记了。6、收到邮件,有了注册登记号,可以签字了!注册登记需要的资料有哪些?1、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从业情况申报表;2、身份证件和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3、劳动关系证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3年后首次申报从业情况的,还应提交近3年继续教育的证明。环境评价师考试要继续教育吗?是需要继续教育的。具体可看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第一条 根据《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为做好继续教育工作,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专业技术水平,有效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岗位职责,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实行继续教育制度。凡经登记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应按本规定要求接受继续教育。将作为其申请再次登记的必备条件之一。第三条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的主要任务是更新和补充专业知识,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拓展和提高业务能力。第四条 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讲求实效的原则,以环境影响评价相关领域的最新要求和发展动态为主要内容,可以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第五条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统筹规划和统一管理继续教育工作,制订和发布相关管理规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管理办公室负责继续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第六条 职业资格登记有效期内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应累计不少于48学时。第七条 下列形式和学时计算方法作为继续教育学时累计的依据:(一)参加登记管理办公室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明的,接受继续教育学时按实际培训时间计算;(二)参加登记管理办公室认可的其他培训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明的,接受继续教育学时按实际培训时间计算;(三)承担第(一)项中继续教育培训授课任务的,接受继续教育学时按实际授课学时的两倍计算;(四)参加考试命题或审题工作的,相当于接受继续教育48学时;(五)在正式出版社出版过有统一书号(ISBN)的相关专业著作,本人独立撰写章节在5万字以上的,相当于接受继续教育48学时;(六)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或在有国际统一书号(ISSN)的国外期刊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过相关论文1篇(不少于2000字)的,相当于接受继续教育16学时。第八条 所在单位应保证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经费和其他必要条件。第九条 申请职业资格再次登记时,应提交在登记期内接受的符合本规定第七条要求的继续教育证明。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接受继续教育时间未达到规定要求的,登记管理办公室不予办理再次登记。第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上就是今天的内容了,希望大家看完之后能有所领悟。
优质工程师考试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