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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货爱漫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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沫卡MOK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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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化工类安全工程师具体需要的条件如下: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1、取得本专业(指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制药工程、轻化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等)或相近专业(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3、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后;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报考条件有哪些】关于注册安全工程师初级报考的更多信息,推荐咨询孚惠教育。孚惠教育拥有一支强大的资深教研团队,对授课老师的选择一直秉承严格的筛选及培养标准,其中硕博级老师占比80%。针对不同学习基层、学习时间的学员,设计推出通关保障班、畅学强化班、 VIP无忧班等定制化班型;还为学生打造出全面系统的16套教辅资料,帮助学生突破提升。【点击审核是否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报考条件】

防化专业工程师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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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猪侠xtt

中级安全工程师专业实务方向是可以自主选择的,只要您满足报考条件,就可以选择自己想要报考的专业。中级安全工程师报考条件为:(一)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7年。(二)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三)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四)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五)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六)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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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jing99

报考资格考试。至于费用,执业考试执行不过两年不到,现在的二级工程师还是很少的,至于这个职业前途,多是去建筑设计院,人防设计院及部分设备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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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行欧洲

人民防空工程也叫人防工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下面就是小编整理的人防工程师报考条件,一起来看一下吧。第一条 为规范、指导人防防护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根据《人防防护工程师执业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全国人防防护工程师培训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制定年度考试计划、考试大纲、合格标准,建设试题库,并组织考试。第三条 人防防护工程师各专业执业资格考试包括综合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专业科目考试分为一级执业考试和二级执业考试。第四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一级人防防护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一)取得防护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二)取得防护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后,累计从事防护工程相关技术工作满3年(截止至报名当月底);(三)取得防护工程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后,累计从事防护工程相关技术工作满5年(截止至报名当月底);(四)取得其他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后,累计从事防护工程相关技术工作满5年(截止至报名当月底),经过防护工程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的。第五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二级人防防护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一)取得防护工程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后,累计从事防护工程相关技术工作满1年(截止至报名当月底);(二)取得其他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后,累计从事防护工程相关技术工作满3年(截止至报名当月底),经过防护工程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的。第六条 考试由本人直接向全国人防防护工程师培训考试中心报名。全国人防防护工程师培训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和报名条件审核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参加考试人员在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第七条 考试实行全国集中统一考试,综合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原则上每年均举办两次。特殊情况下经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批准,可增加考试批次。第八条 通过综合科目考试的,需在自综合科目考试之日起三年内通过专业科目考试。三年内没有通过专业科目考试的,需重新参加综合科目考试。第九条 自考试之日起30 日内,全国人防防护工程师培训考试中心公布考试成绩。第十条 考试合格者,由全国人防防护工程师培训考试中心上报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核发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证书。第十一条 人防防护工程师综合科目考试内容为人民防空基础知识、防护工程基础理论、人防工程基本概念、人防行业相关法规等。专业考试内容为相应专业的理论知识、设计规范、建设标准等。具体参见各专业考试大纲。第十二条 申请参加人防防护工程师考试者,应缴纳考试费。第十三条 与考试相关的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考试考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做好试卷命题、印刷、发送过程中的保密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防泄密。对违反规定者,按违反国家人事考试保密规定的相关要求处理。第十四条 考试组织人员应严肃考场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者,要严肃处理,并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责任。第十五条 本实施办法由全国人防防护工程师培训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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