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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嵊红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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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考试题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科目分为四科。

分别是:《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前三个科目的考试题型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的题型为主观题,即根据所给出的案例内容,回答所提出的问题,答案写在试卷上。

复习方法及要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熟读教材,对大纲中要求掌握、熟悉、根据了解的部分必须全部通读,在看书的时候要有针对性的,区分开重点和难点,并适当的做好笔记可标记,以备后面的复习,考大标题的可能性不大,近两年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或规定要注意,要及时归纳比较。

考试题型以客观题为主,单选+多选,所以大家要针对这个考试题型来复习,选择题的话就大家对这个知识点有记忆就好,可以根据答案选出来,要做的更多的是刷题和改错题,记错题。

2、《安全生产管理》

内容比较多,对教材中的一些提法与概念必须熟悉,否则很容易混淆,同时也要做好知识点的归纳总结。

采煤副总工程师考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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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大宝贝儿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科目分为四科:《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考安全工程师推荐选择优路教育,优路教育优路教育深入开展相关培训教辅的研发工作,出版多品类职业培训图书,构筑多方位、立体化培训教辅体系。【点击在线咨询问题】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拟定考试科目、编制考试大纲、编写考试用书、组织命题工作,统一规划考前培训等有关工作。考前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试题,组织实施考务工作。会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安全工程师的相关信息,推荐咨询优路教育。优路教育的答疑系统,目前由人机智能答疑和人工答疑相结合。通过智能答疑系统,学员可以提问关键词,推荐类似的问题和回复供学员参考。智能答疑对学员使用上更加便捷,人工答疑通道作为重要补充,依赖于答疑老师的人工回复。而优路教育的人工答疑以反应快速、答疑及时而受到诸多学员“满意”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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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兮月兮

采煤专业题库一、填空题1. 采煤工作面顶板控制方法有(垮落法)、(充填法)、(缓慢下沉法)、(煤柱支撑法)四种。2. 煤岩层的产状要素有(走向)(倾向)(倾角)。3. 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2)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到(回风道),另一个通到(进风道)。4. 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5. 采煤工作面瓦斯积聚经常发生的地点:(工作面上隅角)、(采空区)、(采煤机械附近)、(地质构造复杂地带)。6. 采煤工作面严禁使用(单体液压支柱)推移运输机。7. 炮眼深度超过米,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m。8. 通电后装药炮眼不响时,爆破工将母线从发爆器上摘下,扭接成短路,使用延期电雷管,至少等(15 )分钟,才能沿线检查。9. 严禁在一个采煤工作面使用(2)台发爆器同时放炮。10. 采煤方法分壁式体系和(柱式体系)两大类型。11. 两次周期来压之间的间隔时间称为(来压周期)。12. 煤层与水平面相交的方向线叫(走向线)。13. 基本顶初次破断在采煤工作面引起的矿压显现叫(初次来压)。14. 支护时,严禁使用(失效)和(损坏)柱、梁、鞋。15. 回柱放顶时,必须每(2--3)人一组, 一人(回柱放顶),一人观察顶板及支架周围情况,严禁个人独自作业。16. 平巷自切顶线向外超前支护的距离不得小于(20)米,支柱必须穿铁鞋。17. 煤矿井下爆破,须按矿并(瓦斯等级)选用相应的煤矿许用炸药和雷管。18. 采煤工作面的伞檐不得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不得任意丢失(顶煤和底煤)。工作面的(浮煤)应清理干净。支架、输送机和充填垛都应保持(直线)。19. 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得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20. 作业规程“十个环节“(编制)、(审批)、(干部学习)、(工人学习)、(考试)、(补考)、(成绩登记)、(现场实施)、(定期复查)、(修改补充)。21. 我矿井的开拓方式为(立井开拓)。22. 倾斜长壁采煤法中,采煤工作面沿煤层倾斜方向自下而上推进的开采叫做(仰斜开采)。23. 我矿采煤工作面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炮采放顶煤一次采全高)的采煤方法。24. 我矿工作面采煤工艺流程:打眼→注水→打眼→放炮→移站后排(老塘)柱→移架采煤→移站前排(煤墙)柱→放顶煤→移溜子→清底煤→交接班→检修。25. 采煤工作面炮眼布置方式 (三角眼布置) ;爆破方法 ( 串联放炮 )、(正向起爆 )。26. 采煤工作面落煤方式( 放炮 )与(手稿 )落煤相结合。27. 采煤工作面采用 (ZH1600/16/24Z )型整体顶梁组合 悬移液压支架;架中心距( 1000mm±20mm ),最大架长 (4000)mm,最小架长( 2600)mm,放顶步距 (700)mm .28. 采煤工作面采空区采用 (全部垮落法)处理。29. 工作面放炮时,严格执行“ 一炮三检 ”和“ 三人连锁 ”制度。30. 回采工作面应采用(一次装药,一次起爆),也可采用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31. 移架时,其(前方)和(下方)不得有其它人员工作,移动(端头)支架、(过渡)支架时,必须在其它人员(撤到安全地方后)之后方可操作。32. 支架最大支撑高度不得(大于)支架(最大)使用高度,最小支撑力高度不得(小于)支架的(最小)使用高度33. 工作面支柱要打成直线,其偏差不超过 (±100mm ) ;液压支架成直线(超前架成一条线),偏差不超过(±50mm) 。34. 集团公司《顶板管理实施细则》规定:采煤工作面倾角大于 (25 度)时,必须有齐全的挡滚矸设施。35. 煤矿生产的三大规程是 《煤矿安全规程》 、《操作规程》 、《作业规程》。36.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37. 矿井五大灾害:水、(火)、瓦斯、(顶板)、粉尘。38. 在煤矿生产中救命三条线:(风管)、水管 、电话线。39. 常见断层的种类有:(正断层)、逆断层、平移断层。40. “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41. 现场管理的“三不生产”是:(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消除不生产、防范措施不落实不生产。42. 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当采掘工作面超过(30℃),必须停止作业。43. 炮眼深度小于,不得装药、爆破;特殊情况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但必须封满炮泥。在放炮地点附近30 米以内,有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物体阻塞巷道断面达(1/3)以上时,都不准装药、放炮。44. 炮采工作面应采取(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45. 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应不低于 20 %,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46. 采煤工作面刮板运输机必须安设能发出停止和启动信号的装置,发出信号点的间距不得超过(15)米。47. 工作面倾角大于(25°)时,必须有防止煤(矸)窜出刮板输送机伤人的措施。48.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 时,必须停止用 电钻打眼,放炮地点附近(20)米 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爆破。49、煤矿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有效期为(6)年,每两年复审一次。50、从工作面装面回采开始到老顶第一次大规模来压,这段时间叫工作面(初次放顶期间)。51、位于煤层或伪顶上面,有一定强度,并随回柱放顶而冒落的岩层称为(直接顶)。52、炮采工作面,平行与煤壁的一排支架内两棵相邻支柱之间的距离为(柱距)。53、炮采工作面,垂直于煤壁的一架支架内两棵相邻支柱之间的距离叫(排距)。54、从煤壁到采空区顶梁末端的距离为(控顶距)。55、当工作面推进一次或两次之后,工作空间达到所允许的最大宽度控顶距为(最大控顶距)。56、为进行采煤工作所必须的最小工作空间的宽度为(最小控顶距)。57、最大控顶距与最小控顶距之差为(放顶步距)。68、煤层按构造分类有简单构造、(中等构造)、复杂构造和极复杂构造构造。59、采煤工作面通风方式主要有(U型通风系统)、(Z型通风系统)、(Y型通风系统)、(双工作面)通风系统。60、“三同时”是指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二、 选择题 1.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 B )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达到%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 % 2. 瓦斯爆炸的浓度为( A ) C. 3-18%3. 放炮地点附近( C )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放炮.A、10m B、15m C、20m4. 国有煤矿采煤、掘进、通风、维修、井下机电和运输作业,一律由(A)带班进行。5. A.区队负责人B.区队技术员C.区队安全员6. 工作面出现异常气味,如煤油味,汽油味,松节油或焦油味,表明风流上方存在( C ).A、瓦斯突出B、顶板冒落C、煤炭自燃7. 炮眼深度小于( C )时,不得装药放炮.A、、、. 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超过( B )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A. B. C、. 煤矿井下常见的地质构造有断层、( A )节理。A、褶曲 B、陷落柱 C、裂隙10. 瓦斯爆炸的引火温度为( A )℃。A、650—750 B、>800 C、>100011. 矿井火灾的三要素是指( A )。A 、可燃物、引火源、充足的氧气;B、引火源、爆炸物、氮气;C、汽油、火源和空气。11.采煤工作面底板松软时,支柱要穿铁鞋,钻底量应≤( C )mm。A. 50 . 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是指矿井 ( B )。A.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月平均产煤一吨的瓦斯涌出量。B.在单位时内涌出瓦斯的立方米数。C.连续涌出的瓦斯量。13.一次采全高放顶煤采煤法一般适应(A )厚的煤层。A、5-12mB、8-15mC、20m、14.厚度为米的煤层称( B )。A、薄煤层B、中厚煤层C、厚煤层15.上盘相对下降,下盘相对上升的断层叫( A )。A、正断层 B、逆断层 C、平移断层16.“一通三防”指的是通风、防治瓦斯、( B )和防尘。A、防水 B、防灭火C、防顶板事故17、倾角为30度煤层叫( B )。A、急倾斜煤层 B、倾斜煤层 C、近水平煤层18、下列不属于三下一上采煤的是(C)A、建筑物下 B、铁路下 C、承压水体下19、由地表进入煤层为开采水平服务所进行的井巷布置和开掘工程叫(C )A、煤层开拓 B、水平开拓 C、井田开拓20、当采区上山采用皮带运输,大巷采用轨道运输时,在采区下部车场必须设置的硐室是(B) 。A 采区绞车房 B 采区煤仓 C 采区变电所21、基本顶初次破断在采煤工作面引起的矿压显现叫( B )A、矿山压力 B、初次来压 C、周期来压22、老顶周期垮落前的工作面压力显现加剧的现象叫( A)。(A) 周期来压 ( B ) 初次来压 ( C ) 冲击地压23、煤矿的(A)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A.主要负责人 B.安全管理人员 C.从业人员24、位于煤层之上随采随落的极落岩层称为( C )。(A)直接顶 ( B ) 基本顶 ( C ) 伪顶25、工作面支架的作用( A )。(A)可以延伸顶板岩层的变形和移动 ( B ) 可以加剧顶板岩层的变形和移动 ( C ) 完全可以控制顶板岩层的变形和移动26、倾斜长壁采煤法适用于煤层倾角是( A )。(A)12度以下 ( B ) 25度以下 ( C ) 45度以上27、位于直接顶或煤层之上的其厚度大而岩性坚硬且难于垮落的岩层,一般要强制放顶,通常由砂岩,砾岩和石灰岩组成的称为( A )。(A)基本顶 ( B ) 伪顶 ( C ) 直接顶28、反映顶板的稳定程度的物理量是(B )A 顶板下沉速度 B 顶板下沉量 C 支架荷载 29、下列不属于刮板输送机作用的是( C )A 运煤 B 采煤机的导轨 C 推动设备 30、对于顶底板坚硬完整,周期来压明显的煤层,适合使用的支架是( A )A 支撑式支架 B 掩护式支架 C 支撑掩护式支架31、对于事故的预防与控制,安全技术对策着重解决物的不安全状态问题,安全教育对策和(C)对策则主要着眼于人的不安全行为问题。A.安全技术 B.安全原理 C.安全管理32、煤矿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A)。A.组织抢救 B.发布消息 C.离开现场 33、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标准化中的“两畅通”是指(B)A工作面要畅通B上下出口要畅通C工作面上下平巷要畅通34、用手镐敲击顶板,如果听到的“空空”、沙哑声音,说明了(B)A顶板已经断裂B顶板产生了离层C顶板中有大量裂隙35、我国矿山最常用的工业炸药是( A)A硝铵炸药 B水胶炸药 C硝化甘油炸药 D乳化炸药36、石门属于(B)巷道A 倾斜 B 水平 C 垂直37、如果采煤工作面沿走向方向推进,这种采煤法为(A)长壁采煤法A 走向 B 倾斜38、直接顶是采煤工作面(B)的对象A 开采 B 支护 C 维护39、采区开采前必须编制(A)A 采区设计 B 作业规程 C 安全专篇40、三量是指(A)A开拓、准备、回采煤量 B 采煤、掘进 通风煤量 C 采煤、掘进、运输煤量41、在循环作业图上作一条水平线,能够表明(B)A 同一时间不同工序在工作面的不同位置 B 同一地点不同工序在时间上的间隔42、放顶煤技术主要是在厚煤层的某一底部位置布置采煤工作面,并利用(A)及其它措施将顶煤一起放落得采煤方法。A 顶板压力 B 支架 C 爆破43、采空区顶板处理最常用的方式是(B)A 缓慢下沉法 B 全部跨落法 C 充填法44、提高支柱的初撑力可以(A)A减少直接顶的下沉量 B 改善支柱的受力状况 C 降低顶板的矿山压力45、初次来压前工作面处于(B)A 增压区 B 减压区 C 稳压区46、煤层倾角对(A)A工作面矿山压力显现的影响大 B 工作面矿山压力显现的影响不大 C 没有直接关系47、采掘工作面出现突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A),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A 矿调度室 B 矿长 C 安全科 D 总工程师48、《规程》规定:采掘工作面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突水预兆时,必须(C),采取措施。A 进行处理 B 进行检查 C 停止作业49、局部冒顶事故的特点,一是范围小,每次伤亡人数不多( A )人,二是事故发生地点大多是在有人工作部位。A、1-2人 B、2-3 C、3-4 50、新工人入矿前,必须经过(C),不适于从事矿山作业的,不得录用。A.文化测试 B.政治审查 C.健康检查51、采掘工作面电动机附近(A )米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时,必须停止运转、切断电源、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A:20 B:10 C:1552、《煤矿安全规定》规定,采掘工作面应实行(B )通风。A:串联 B:分区 C:扩散53、煤矿有(A),负责煤矿有关证照颁发的部门应当责令该煤矿立即停止生产,提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可以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报告。A.以往关闭之后又擅自恢复生产的B.高瓦斯矿井没有按规定建立瓦斯抽放系统,监测监控设施不完善、运转不正常的C.未设置安全生产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人员的54、煤矿许用炸药的安全等级越高,其安全性(A )。A:越高 B:越低 C:不变55、每个矿井至少有(B)个以上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出口之间的直线水平距离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A.一 B.二 C.三56、当支架被压跨,巷道全部被岩石充填时,可用(B )方法。A:护顶支护法 B:撞楔法C:木垛法57、“安全第一”就是要始终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优先考虑从业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安全,实行(B)的原则。A.生产优先 B.安全优先 C.管生产必须管安全58、作为防止事故发生和减少事故损失的安全技术,(A)是发现系统故障和异常的重要手段。A.安全监控系统 B.安全警示系统 C.安全管理系统59、 下面不属于煤层产状要素的是(B)。A:走向线 B:倾向 C:倾角60、巷道支承压力是由于(A)。A;开掘巷道后自然形成的B:支护引起的C:岩体内固有的61、在开采技术因素中对采区巷道变形与破坏影响最大的是(A)。A:采煤工作面受采动影响状况B:支护方式C:支架间距62、采煤工作面过旧巷时,如果工作面与旧巷平行,应事先调整好工作面推进方向,使其与旧巷(C)。A:垂直B:平行C:斜交63、直接顶是采煤工作面(B)的对象。A:回采B:支护C:加固64、巷道交叉点(A),通常认为顶板压力越大。A:越多B:越小C:越少65、采煤工作面支架的(B)应能保证直接顶与老顶之间不离层。A:工作阻力B:初撑力C:支承力66、煤层顶板悬露时间越长,煤层顶板压力(B)。A:不变B:越大C:越小三、 判断题1. 在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应采用秒延期爆破。( × )2、无论采用何种起爆方式,起爆药卷都应装在装药柱的一端,不得将起爆药卷夹在两药卷之间。(∨ )3. 倾角为30度煤层叫倾斜煤层。(√)4. 建筑物下不属于三下采煤的一种。(X)5. 采煤工作面留有伞檐时不准装药、放炮。 (√)。6. 位于煤层之上随采随落的极落岩层称为基本顶 (X)7. 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标准化中的“两畅通”是指上、下出口畅通。 (√)8.炮眼深度为 m时,封泥长度应为。 (X)9.单体支柱初撑力是指支柱刚架设时对顶板的主动撑力。 ( √ )10.“挂红”通常是透老空水的预兆。 ( √ )11.工作面上下出口的两巷,超前支护使用的支柱,铰接梁或长钢梁,距煤壁10m范围内打双排支柱。 (X)12、厚度是米的煤层是中厚煤层。 ( ×)13、倾角为20度的煤层是缓倾斜煤层。 (√ )14、为采区服务的巷道叫回采巷道。 (× )15、沿煤层倾斜方向,按一定的标高将井田划分成的若干长条部分叫采区。 (× )16、采煤方法就是首先形成采煤系统,然后选择采煤工艺并按一定的工艺工序生产。 (√ )17、工作面顶板破碎时应采用支撑掩护式支架。 (√ )18、支撑式支架的特点是通风断面大,支撑力大。 (√ )19、炮采和综采的区别在于落煤、装煤、运煤方式的不同。 ( √)20、正规循环作业就是在按定员、定额、定时、定质量、定安全的要求下完成一个循环的全部工序的作业。 (√ )21、循环作业图的横坐标表示工作面长度,纵坐标表示时间。 ( ×)22、底鼓及煤壁片帮是矿压显现的一种现象。 ( √)23、井下煤仓的作用就是为了存储煤炭。 (× )24、倾斜长壁采煤法采煤工作面倾斜方向布置走向方向推进。 (× )25、对于非常稳定的直接顶,难以垮落,有时要使用强制放顶。 ( √)26、煤层注水后会降低煤的强度。 (√ )27、煤层开采后,受采动影响而引起的作用在采煤工作面周围及其支架上的力叫矿山压力。 ( √)28、顶板的下沉量只和顶板的悬露时间长短有关,与悬露跨度无关。 (×) 29、工作面推进速度越快,顶板的相对下沉量就越小。 (√ )30、当采空区顶板过于坚硬时不可使用强制放顶。 (× )31、使用缓慢下沉法有利于防止地表塌陷。 (× )32、初次放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经矿长审批,由生产副矿长主持制定实施措施。 (×)33、作业规程由技术员编写,由工人执行实施,与领导干部无关。 (×)34、在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应采用秒延期爆破。 (×)35、开工前,班组长必须对工作面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准人员进入工作面。 (√)36、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及收尾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37、在同一采煤工作面,可以使用不同类型或不同性能的支柱。 (×)38、为液压支架提供动力的乳化泵,其额定压力一般为。 (×)39、为保证支架的支护强度,一般来说,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应小于泵站的额定压力。 (×)40、生产能力为90万吨/年的矿井属于大型矿井。(×)41、走向长壁采煤法中采场煤壁是沿走向布置的(×)42、我矿采煤工作面推进采用的是后退式(√)43、倾斜长壁工作面,当工作面顶板淋水较大时,宜采用仰斜推进(√)44、倾斜长壁工作面,当工作面瓦斯涌出量较大时,宜采用俯斜推进(√)45、单体液压支柱是性能良好的支护材料(√)46、在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可以用刮板输送机运送物料(√)47、煤矿企业必须按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人员。(√)48、对井下所有煤层都可以注水来防尘(×)49、采区是一个独立的生产系统(√)50、采煤工作面支架的初撑力应能保证直接顶与老顶之间不离层(√)51、护巷煤柱越小,巷道所承受的压力越小(×)52、回撤单体支柱,当顶板来压或遇到其它危险情况时,要立即停止回撤。(√) 53、采煤工作面单体支护类型有临时支护、切顶支护、加强支护、基本支护四种。(√)54、安全口的高度不小于,其它不小于。(√)55、新支柱或长期未使用的支柱,在操作前应升降几次,以排除缸内空气,否则支柱初撑后会缓慢下沉。(√)56、初撑力过低,容易造成直接顶离层,使岩层变形而造成局部冒顶。(√)57、《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加强支护,且加强支护的巷道长度不得小于20米。(√)58、《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煤工作面所有支架必须架设牢固,并有防倒柱措施。(√)59、放煤步距是指在采煤工作面推进的方向上,两次放顶煤之间推进的距离。(√)60、工作面初装、初次放顶、收尾、回撤、过地质构造带、过老巷必须有专项措施。(√)61、一个采区同一煤层内可以布置2个采煤工作面和5个掘进工作面。(×)四、 简答题1、矿井透水的预兆有哪些?答:矿井透水前主要有以下几种预兆:顶板挂水,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淋水、顶板来压、底板臌起、渗水和水有异臭味等。2、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发生瓦斯积聚时可采取那些方法处理?答:处理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积聚的瓦斯的方法有下面几种:①在工作面上隅角附近设置木板隔墙或挂帆布风障,迫使一部分风流流经工作面上隅角,将积聚的瓦斯冲淡排出。②在工作面上隅角至回风道一段距离内设置移动式引射器,抽派上隅角积存的瓦斯。③加大工作面风风量或利用局部通风机和风筒加大工作面上隅角风量,冲淡上隅角积存的瓦斯3、瓦斯爆炸的三要素是哪些?答:(一)瓦斯浓度在5%~16%;(二)引火温度为650~750℃;(三)有足够的氧气,空气中的含氧量在12%以上。4、什么叫初次来压?工作面初次放顶后,若垮落的直接顶不能充满采空区,随工作面推进,悬空的老顶面积不断增大,当其自重超过老顶强度极限时,老顶将第一次发生折断而垮落,工作面即出现来压,这一来压即是工作面初次来压。5、什么叫周期来压?工作面初次来压后,随工作面推进,老顶悬臂越来越大,当其超过老顶的强度极限时,会开始折断垮落。这种随工作面推进,老顶悬臂周期性折断出现的压力变化叫作周期来压。6、什么叫回采工艺?有哪几种?破、装、运、支护和采空区处理五大工序的生产流程称为回采工艺,有炮采工艺、普采工艺、综采工艺和水采工艺、露天采煤工艺。7、放顶煤采煤法主要优点有哪些?(1)单产高(2)效率高(3)成本低(4)巷道掘进量少(5)减少搬家倒面次数(6)对煤层厚度变化及地质构造的适应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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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 矿 安 全 培 训 规 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煤矿企业,是指在依法批准的矿区范围内从事煤炭资源开采活动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上市公司、总公司、矿务局、煤矿。      本规定所称煤矿企业从业人员,是指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第三条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国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省级及以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辖区内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实施监察。      第四条 煤矿企业是安全培训的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 国家鼓励煤矿企业变招工为招生。煤矿企业新招井下从业人员,应当优先录用大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煤矿相关专业的毕业生。      第二章 安全培训的组织与管理      第六条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完善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明确负责安全培训工作的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培训管理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教育培训经费。其中,用于安全培训的资金不得低于教育培训经费总额的40%。      第七条 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具备《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T8011)规定的安全培训条件的煤矿企业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也可以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安全培训。      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煤矿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安全培训。      从事煤矿安全培训的机构,应当将教师、教学和实习与实训设施等情况书面报告所在地省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      第八条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实行一人一档。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的内容包括:      (一)学员登记表,包括学员的文化程度、职务、职称、工作经历、技能等级晋升等情况;      (二)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      (三)历次接受安全培训、考核的情况;      (四)安全生产违规违章行为记录,以及被追究责任,受到处分、处理的情况;      (五)其他有关情况。      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应当按照《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10号)保存。      第九条 煤矿企业除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外,还应当建立企业安全培训档案,实行一期一档。煤矿企业安全培训档案的内容包括:      (一)培训计划;      (二)培训时间、地点;      (三)培训课时及授课教师;      (四)课程讲义;      (五)学员名册、考勤、考核情况;      (六)综合考评报告等;      (七)其他有关情况。      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煤矿企业安全培训档案应当保存3年以上,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煤矿企业安全培训档案应当保存6年以上,其他从业人员的煤矿企业安全培训档案应当保存3年以上。      第三章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及考核      第十条 本规定所称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煤矿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矿务局局长,煤矿矿长等人员。      本规定所称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煤矿企业分管安全、采煤、掘进、通风、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调度等工作的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副局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和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采煤、掘进、通风、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调度等职能部门(含煤矿井、区、科、队)负责人。      第十一条 煤矿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应当具备煤矿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3年以上煤矿相关工作经历。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煤矿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经历。      第十二条 煤矿企业应当每年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新法律法规、新标准、新规程、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等方面的安全培训。      第十三条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制定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的标准,建立国家级考试题库。      省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前款规定的考核标准,建立省级考试题库,并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备案。      第十四条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考试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和职业健康基本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五)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六)其他需要考试的内容。      第十五条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健康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报告、统计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的内容及其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考试的内容。      第十六条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总部(含所属在京一级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工作。      省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前款以外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工作。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和省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以下统称考核部门)应当定期组织考核,并提前公布考核时间。      第十七条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自任职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考核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持续保持相应水平和能力。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自任职之日起30日内,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向考核部门提出考核申请,并提交其任职文件、学历、工作经历等相关材料。      考核部门接到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申请及其材料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组织相应的考试;发现申请人不符合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对申请人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试,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及其所在煤矿企业或其任免机关调整其工作岗位。      第十八条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试应当在规定的考点采用计算机方式进行。考试试题从国家级考试题库和省级考试题库随机抽取,其中抽取国家级考试题库试题比例占80%以上。考试满分为100分,80分以上为合格。      考核部门应当自考试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成绩。      第十九条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合格后,考核部门应当在公布考试成绩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明(以下简称考核合格证明)。考核合格证明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经补考仍不合格的,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考核。考核部门应当告知其所在煤矿企业或其任免机关调整其工作岗位。      第二十条 考核部门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每3年考核一次。      第四章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发证      第二十一条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及其工种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会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确定,并适时调整;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其范围。      第二十二条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自2018年6月1日起新上岗的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煤矿相关工作经历,或者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相关专业学历。      第二十三条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制定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建立统一的考试题库。      省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也可以委托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实施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      省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以下统称考核发证部门。      第二十四条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由省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五条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在参加资格考试前应当按照规定的培训大纲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专门培训。其中,初次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90学时。      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部门审核属实的,免予初次培训,直接参加资格考试。      第二十六条 参加煤矿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填写考试申请表,由本人或其所在煤矿企业持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或者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合格证明向其工作地或者户籍所在地考核发证部门提出申请。考核发证部门收到申请及其有关材料后,应当在60日内组织考试。对不符合考试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或其所在煤矿企业。      第二十七条 煤矿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包括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能力考试。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后,进行实际操作能力考试。      煤矿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应当在规定的考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应当使用统一的考试题库,使用计算机考试,实际操作能力考试采用国家统一考试标准进行考试。考试满分均为100分,80分以上为合格。      考核发证部门应当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成绩。      申请人考试合格的,考核发证部门应当自考试合格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证工作。      申请人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经补考仍不合格的,重新参加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      第二十八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6年,全国范围内有效。      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式样、标准和编号。      第二十九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换证的,持证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0日前参加不少于24学时的专门培训,持培训合格证明由本人或其所在企业向当地考核发证部门或者原考核发证部门提出考试申请。经安全生产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考试合格的,考核发证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换发新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三十条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但特种作业操作证仍在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人员,需要重新从事原特种作业的,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能力考试,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十一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应当及时向原考核发证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原考核发证部门补发。      特种作业操作证所记载的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考核发证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部门审查确认后,予以更新。      第五章 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      第三十二条 煤矿其他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本规定所称煤矿其他从业人员,是指除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他从业人员,包括煤矿其他负责人、其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和临时聘用人员。      第三十三条 煤矿企业应当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和事故应急处理能力,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四条 省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煤矿企业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      第三十五条 煤矿企业或者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应当按照培训大纲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其中,对从事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防治水等工作的班组长的安全培训,应当由其所在煤矿的上一级煤矿企业组织实施;没有上一级煤矿企业的,由本单位组织实施。      煤矿企业其他从业人员的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煤矿企业或者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对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后,应当颁发安全培训合格证明;未经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明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三十六条 煤矿企业新上岗的井下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后,应当在有经验的工人师傅带领下,实习满4个月,并取得工人师傅签名的实习合格证明后,方可独立工作。      工人师傅一般应当具备中级工以上技能等级、3年以上相应工作经历和没有发生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条件。      第三十七条 企业井下作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者离开本岗位1年以上重新上岗前,以及煤矿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应当对其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 省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应当将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明、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发放、注销等情况在本部门网站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九条 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对煤矿企业安全培训的下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一)建立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明确负责安全培训管理工作的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培训管理人员的情况;      (二)按照本规定投入和使用安全培训资金的情况;      (三)实行自主培训的煤矿企业的安全培训条件;      (四)煤矿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的情况;      (五)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的情况;      (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      (七)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以及离岗、转岗时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情况;      (八)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情况。&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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