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卡与凯丽
西师傅是某车床厂的工人,2006年8月15日上午上班期间,见车间负责人不在,便想用车床给自己5岁的小儿子做一把玩具手枪。在操作过程中,因机器故障不慎轧断三根手指。事后,西师傅以单位的劳动工具有安全隐患导致他受伤为由,要求厂里按工伤处理。厂方认为西师傅违反工厂管理规定在工作时间干私活受伤,非但不能按工伤处理,还要按工厂的员工守则与车间操作规程追究责任。西师傅能得到工伤赔偿吗?
西师傅因在上班时间干私活而受伤,不属于工伤,后果应由其自负。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只有因工受伤以及视为因工受伤的情况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只要伤亡不能认定为工伤的,就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本案中的西师傅在工作时间为儿子制作玩具,并非其正常的工作内容,由此造成的伤害不属于因工伤害,所以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认定工伤需要具备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任务三个要素,劳动者在工作时间与工作场所均具备的条件下,如果不是从事工作任务,不能认定为工伤。
zhizhuo1986052
单从字面意思来讲,如果在上班期间干私活,其实是属于自己行为方面的问题,不是好的事情。因为你在这家公司上班,公司赋予你一定的底薪和提成,你是要做事情的,因为你做的事情因为你人在公司时间花在了这里,公司才会给你工资。而你在拿着别人的工资,却干了另外的事情,这肯定不合理。
对公司的收入和自己的付出觉得保持不平衡,所以自己做了另外的兼职。
有些人,因为跟公司在收入方面和工资方面有一些建议也许没有谈妥,或者他认为自己的付出跟现在的收入不成正比。所以内心会有其他的建议,那么就会在上班的期间来做自己的事情,为自己增加一份收入。这其实跟个人的价值观和个人的处世观,也都有紧密的关系。因为有些时候,你付了一定的钱,你有一定的能力去帮公司做事情,那么你就会获得这份收益。而有些人在收益这一方面,跟公司想要给出的收入或者公司想要达到的效果有冲突,那么这个人的心就会不在公司。那么这个人现在,就会稳稳地保持公司目前的状态,拿着公司的工资和赚个人的那一份收益。
这个世界没有那么多捷径可以走。
假设公司给你的收入和你所付出的工作是持平的,而你自己想要额外获得一些钱,所以你做了私活。这样做于情于理也是不合理的,因为公司给了你钱,你拿自己的努力和付出来换取这一分钱,其实等于是工作或合约的一种平衡,是大家所共同认可的一种利益方式。
但是你个人想要赚取更多的钱,从而花了在工作中的时间,短期内也许你能赚到钱。但是长期来讲,在公司里你的这种行为一定是站不住脚跟的,会被别人发现,也许有一天你自己就会想远离公司,你就会跟现在的工作脱离的越来越远。
所以很多情况下还是坦白的赚钱更好,公司给你的收入,你自己凭自己的本事赚这一份收入。对于私活,你完全可以在下班后的时间或者自己的私人时间来进行操作。这样就跟公司其实是没有关系的,这样也更符合你做事情的一个规律。
送哦夏季
上班时干私活受伤不算工伤。法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认定为工伤,但是干私活受伤显然不是由于工作原因受伤,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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