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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雪堂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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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试知识点:分包合同的管理

2017监理工程师考试按计划应该在3月份开始报名,下面我为大家准备了考试相关的知识点,欢迎大家阅读。

一、核心知识点

分包合同的履行管理

一)分包合同的管理关系

1.业主对分包合同的管理

他对分包合同的管理主要表现为对分包工程的批准。

2.工程师对分包合同的管理

工程师仅与承包商建立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对分包商在现场的施工不承担协调管理 义务。

3.承包商对分包合同的管理

承包商作为两个合同的当事人,不仅对业主承担整个合同工程按预期目标实现的义务, 而且对分包工程的实施负有全面管理责任。

二)分包工程的支付管理

1.分包合同的支付程序

分包商在合同约定的日期,向承包商报送该阶段施工的支付报表。承包商应在分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分包工程款,逾期支付要计算拖期利息。

2.承包商代表对支付报表的审查

3.承包商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的情况

如果属于工程师不认可分包商报表中的某些款项,业主拖延支付给承包商经过工程师 签证后的应付款,分包商与承包商或与业主之间因涉及工程量或报表中某些支付要求发生争 议三种情况,承包商代表在应付款日之前及时将扣发或缓发分包工程款的理由通知分包商, 则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三)分包工程变更管理

承包商代表接到工程师依据主合同发布的涉及分包工程变更指令后,以书面确认方式通知分包商,也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展情况自主发布有关变更指令。

四)分包合同的索赔管理

1.应由业主承担责任的索赔事件

分包商向承包商提出索赔要求后,承包商应首先分析事件的起因和影响,并依据两个合同判明责任。如果认为分包商的.索赔要求合理,且原因属于主合同约定应由业主承担风险责 任或行为责任的事件,要及时按照主合同规定的索赔程序,以承包商的名义就该事件向工程 师递交索赔报告。

承包商处理这类分包商索赔时还应注意两个基本原则:一是从业主处获得批准的索赔 款为承包商就该索赔对分包商承担责任的先决条件;二是分包商没有按规定的逞序及时提出 索赔,导致承包商不能按总包合同规定的程序提出索赔不仅不承担责任,而且为了减小事件影响使承包商为分包商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费用由分包商承担。 2.应由承包商承担责任的事件此类索赔产生于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工程师不参与索赔的处理,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二、重要知识点

一)分包合同的订立

1.分包工程的合同价格

承包商采用邀请招标或议标方式选择分包商时,通常要求对方就分包工程进行报价,然后与其协商而形成合同。分包合同的价格应为承包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接受的价格。

2.分包商应充分了解主合同对分包工程规定的义务

二)划分分包合同责任的基本原则

1.保护承包商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1)分包商应承担并履行与分包工程有关的主合同规定承包商的所有义务和责任,保障 承包商免于承担由于分包商的违约行为, 业主根据主合同要求承包商负责的损害赔偿或任何

第三方的索赔。如果发生此类情况,承包商可以从应付给分包商的款项中扣除这笔金额,且不排除采用其他方法弥补所受到的损失。

(2)不论是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商,还是业主选定的指定分包商,均不允许与业主有任何 私约定。

(3)为了约束分包商忠实履行合同义务,承包商可以要求分包商提供相应的履约保函。 在工程师颁发缺陷责任证书后的 28天内,将保函退还分包商。

(4)没有征得承包商同意,分包商不得将任何部分转让或分包出去。但分包合同条件也 明确规定,属于提供劳务和按合同规定打分标准采购材料的分包行为,可以不经过承包商批 准。

2.保护分包商合法权益的规定

(1)任何不应由分包商承担责任事件导致竣工期限延长、施工成本的增加和修复缺陷的 费用,均应由承包商给予补偿。

(2)承包商应保障分包商免于承担非分包商责任引起的索赔、诉讼或损害赔偿,保障程 度应与业主按主合同保障承包商的程度相类似(但不超过此程度)。

监理工程师考试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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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红粉菲菲

监理工程师处理索赔的一般原则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中达咨询为大家解答。1、监理工程师处理双方所提出的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尽管监理工程师受雇于业主,但当其遇到索赔事件时,则必须以完全独立的裁判人的身份,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审查索赔要求的正当性。监理工程师必须对合同条件、协议条款等有详细的了解,以合同为依据来公平处理合同双方的利益纠纷。但有时合同文件本身也会引起索赔,由于合同文件的内容相当广泛,包括合同协议、图纸、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以及许许多多来往的函件和修改变更通知,以致自相矛盾,或者可作不同解释,导致合同纠纷。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条款。2)合同条件。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6)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2、监理工程师必须注意资料的积累积累一切可能涉及索赔论证的资料,同施工企业、建设单位研究的技术问题、进度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的会议应当做好文字记录,并争取会议参加者签字,作为正式文档资料。应建立严密的监理日志,承包方对监理指令的执行情况、抽查试验记录、工序验收记录、计量记录、日进度记录以及每天发生的可能影响到合同协议的事件的具体情况等,同时还应建立业务往来的文件编号档案等业务记录制度,做到处理索赔时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3、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索赔发生后,监理工程师必须依据合同的准则及时地对索赔进行处理,任何在中期付款期间,将问题搁置下来,留待以后处理的想法将会带来意想不到的后果。如果承包方合理的索赔要求长时间得不到解决,单项工程的索赔积累下来,有时可能会影响承包方的资金周转,使其不得不放缓速度,从而影响整个工程的进度。此外,在索赔的初期和中期,可能只是普通的信件往来,拖到后期综合索赔,将会使矛盾进一步复杂化,往往还牵涉到利息、预期利润补偿、工程结算以及责任的划分、质量的处理等,因此尽量将单项索赔在执行过程中陆续加以解决。这样做不仅对承包方有益,同时也体现了监理工程师处理问题的独立性。既维护了业主的利益,同时又照顾了承包方的实际情况。监理工程师必须注意双方计算索赔的合理性。如由于业主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承包方提出索赔,机械停工损失按机械台班单价计算、人工窝工按日工资单价计算,显然是不合理的。机械停工由于不发生运行费用,应按折旧费加以补偿。同样对人工窝工,承包方可以考虑将工人调到别的工作岗位,实际补偿的应是工人由于更换工作地点及工种造成的工作效益的降低而发生的费用。4、加强主动监理,减少工程索赔在我国,监理与承包企业是为完成同一项工程而作的不同分工,必须提倡主动监理,不要等到工程完工以后才进行验收。要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将预料到的可能发生的问题告诉承包企业,避免由于工程返工造成工程成本上升,这样也可以减轻承包企业的心理压力,减少承包企业想方设法通过索赔途径来弥补工程成本上升所造成的利润损失。另外,监理工程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对可能引起的索赔进行预测,尽量采取一些措施,进行补救,避免索赔的发生。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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