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annatang2008
根据国家人防办于2021年2月15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人防工程师管理工作的通知》,取消了人防专业监理工程师职称,实行人防监理工程师职称和人防工程师职称并行的制度。新的人防监理工程师职称在人防工程项目建设中具有监理、设计、勘察等功能。根据通知,由人防职业资格(等级)评定考试合格的人员,可以申请人防工程师职称和人防监理工程师职称。其中,人防工程师职称分为四级,具体为助理人防工程师、初级人防工程师、中级人防工程师和高级人防工程师;人防监理工程师职称分为初级人防监理工程师、中级人防监理工程师和高级人防监理工程师。因此,人防专业监理工程师职称已经被取消,改为人防监理工程师职称,但是人防工程师职称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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