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无双皇帝
设备管理知识培训是非常重要的,只有详细了解才能在使用中发挥作用,没有生来就会的操作,只有不断通过学习才能更好的掌握技能。中达咨询就设备管理知识培训为大家说明一下。1、设备管理基本知识1、操作设备员工在独立使用设备前,必须经过对设备的结构、性能、安全操作、维护要求等方面的基本技术知识教育和安全操作理论和实践培训,如操作人员在培训期间上机操作,必须有师傅、班长给予现场指导。对于特殊工种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国家相关部培训合格后,由劳动局发特殊工种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此项工作由车间申报,人力资源部进行组织培训。2、设备交接班、点检制度《设备点检、保养基准》作用:一方面起着指导操作者设备点检、保养作用,另一方面起着设备交接班的作用。操作者在操作机床前要按《设备点检、保养基准》的要求对机床进行点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于不能自行处理的问题,应及时反馈维修人员进行解决。操作者须将本班设备运行情况,运行中发现的问题、故障维修情况等详细记录下来;两班制或多班制生产的人员要做好交接工作,并签字认可,认真填写点检、保养记录。设备点检、保养记录单保持清洁、完整、不准撕毁、涂改与丢失,操作工用完后须交到本部门设备管理人员处,然后上交工程技术部,以旧换新。维修人员依据设备点检、保养记录单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排除故障,并从中分析设备技术状态,为设备管理与维修提供信息,违反设备点检、保养规定,严格按考核细则执行。3设备的维护设备维护的“四项要求”a、整齐:工具、工件、附件放置整齐、设备零部件及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线路、管道完整;b、清洁:设备内外清洁、各部位无漏油、漏水、漏气(汽)、漏电现象,无积尘和垃圾;c、润滑:按时、按质、按量加油、换油,保持油路畅通,合理润滑;d、安全: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设备、精心维护、监测异常,不出事故。设备维护的类别及要求设备维护也叫保养,目前企业大多施行日常维护、一级保养、预防性维护、预知性维护。日常维护设备的日常维护包括每班和周末维护两种,由操作者负责执行。每班维护每班维护要求操作者在班前、班中、班后进行设备检查和润滑;班内严格按设备操作维护规程正确使用设备;按设备点检、保养基准检查和保养设备,发现异常要及时处理,操作者不能排除的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给予检修,属重点及主要生产设备的,其操作工还应按要求填写《设备点检、保养记录》,下班前对设备进行认真清扫和擦试,并进行必要的除油。一级保养设备在累计运转规定的台时以后,以操作工为主,维修工为辅,按机型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具体保养要求详见设备操作维护规程和点检、保养基准,保养后的记录,应详细填写于设备点检、保养记录表中。“一保”的主要内容包括:a、根据设备使用情况,进行部分零件的拆卸、清洗。b、对设备的部分配合间隙进行适当的调整。c、除去设备表面黄袍,油污。d、检查、调整润滑油路,保持畅通、不泄漏,清洗油毡、油线和滤油器。e、擦拭配电柜表面灰尘。f、清洗防尘、防屑装置,安全防护装置紧固。g、清洗附件及冷却装置。“一保”的主要目的:a、使操作者逐步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掌握“三好”、“四会”。b、减少设备的磨损,延长使用寿命。c、排除设备的一般故障。d、为完成下月生产任务创造条件。预防性维护设备的预防性维护,它是以操作工为辅,维修工为主进行的维护工作,设备使用部门及负责车间设备管理的技术人员、维修组组长应按设备点检、保养记录、维修记录等动态统计数据、分析反映设备运行状况及生产任务安排,制定设备定期维护计划,工程技术人员申报给设备管理员,经工程技术部统一平衡后,设备管理员制定全司每月定期维护计划。同时,按设备使用说明书保养要求及设备普查结果,制定年度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定期维护周期可按设备说明书及设备使用情况制定,其作业参考时间按每个修理复杂参数小时进行。设备定期维护的主要内容如下(具体维护内容详见每种机床的设备维护保养细则):a、拆卸部份设备部件、箱盖及防护罩等,彻底清洗、擦试设备内外。b、检查、调整各部位配合间隙、紧固松动部位、更换个别易损件。c、疏通油路增添油量,清洗滤油器、油毡、油线、油标等,更换冷却液和清洗冷却液箱。d、清洗导轨及滑动面,剔除毛刺及划伤。e、清扫、检查、调整电器线路及装置(由维修电工负责)。设备通过定期维护后必须达到:内外清洁呈现本色、油路畅通、油标明亮、操作灵活、运转正常,各精度达到标准要求(如精度超差太大,无法调整可申报进行大中项修)。设备定期维护其时间安排尽量与设备计划检修综合进行,维保人员要做好相应的维保记录。预知性维护为提高生产设备的效率和确保其有效性,需对部分重点、关键设备进行预知性维护。首先建立预知性维护体系,体系主要由设备使用部门操作人员、工程技术部工程技术人员及维修人员组成,设备管理组组织开展工作。预知性维护项目的确定设备预知性维护项目主要由工程技术人员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故障维修记录、设备运行记录等相关资料,统计、积累相关数据,识别出设备零部件更换周期及其它预知性维护项目,设备管理组负责整理一套完整的设备预知性维护清单。预知性维护项目的执行设备预知性维护项目编制后,由技术人员下发至维修组执行。设备预知性维护项目的执行,主要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由工程技术部维修人员执行,维护项目、周期及记录主要体现于《设备维护保养一览表》中;另一部分由设备操作工执行,维护项目、周期及记录主要体现于《设备点检、保养表》中。设备实际运行时间主要从设备管理信息统计表中反映,由相关维修人员进行反馈,维修组长及车间相关人员安排执行;维修人员及操作人员在执行预知性维护工作时,必须详细填写检查现象及执行结果,如在规定的周期内,检查项目处于完好状态,为避免浪费,不需进行更换,则维护人员需根据现行状态增加检查频率,检查周期按此项维护项目周期的三分之一至十分之一时间进行检查,本组维修组长需对检查频率周期进行鉴定,签字认可。同样,检查结果也应记录于设备维护保养一览表及设备点检、保养记录表中,技术人员要搜集数据,为下一步预知性项目修订做好准备;车间在执行预知性维护时要做好检查、跟踪、反馈等工作,同时要做好记录。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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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中专学历(或同等学历),在设备管理岗位工作3年以上,经助理注册设备管理工程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2)具有大专学历(或同等学历),在设备管理岗位工作2年以上,经助理注册设备管理工程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3)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学历,经助理注册设备管理工程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二、注册设备管理工程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大专学历(或同等学历),在设备管理岗位工作4年以上,或取得助理注册设备管理工程师证书后,在设备管理岗位工作2年以上,经注册设备管理工程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2)具有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在设备管理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取得助理注册设备管理工程师证书后,在设备管理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注册设备管理工程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3)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同等学历),在设备管理岗位工作2年以上,或取得助理注册设备管理工程师证书后,在设备管理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注册设备管理工程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三、高级注册设备管理工程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大专学历(或同等学历),在设备管理岗位工作8年以上,或取得注册设备管理工程师证书后,在设备管理岗位工作4年以上,经高级注册设备管理工程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2)具有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在设备管理岗位工作6年以上,或取得注册设备管理工程师证书后,在设备管理岗位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注册设备管理工程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3)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同等学历),在设备管理岗位工作4年以上,或取得注册设备管理工程师证书后,在设备管理岗位工作2年以上,经高级注册设备管理工程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编辑本段] 申报材料 参加注册设备管理工程师考核的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 居民身份证或其它由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身份证件之复印件; 2、 学历证明复印件或学生证复印件; 3、 由所在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或所在院系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4、 填写《报名表》;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3〕24号)和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关于2005年度全国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化工工程师、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注工〔2005〕7号)精神,结合北京地区的实际情况,现将2005年度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 (三)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规定的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1、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3、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四)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4、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五)上述考试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或学位。以上报考条件中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05年年底。 (六)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4、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7、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8、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七)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规定,也可按规定程序申请参加考试。 (八)报考人员应参照规定的报考条件,结合自身情况,自行确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经本人所在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凡不符合基础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其考试成绩无效。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后,报考人员需持符合相关报考条件的证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获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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