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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帝织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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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星泪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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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监理工程师报名需要中级职称吗?问题1:监理工程师报名还需不需要中级职称?答: 目前为止监理工程师报名条件是 需要中级职称 ,但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发布关于征求《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里面已经将监理工程师需要中级职称去掉,至于今年是否会按照征求意见稿实施,需要考生耐心等待正式通知的发布。问题2:监理工程师如果改革,难度会变大么?答:第一: 2020年新政实施,考试难度很有可能会加大的,如果实行新政 必定会出新的大纲和教材,其他教材也的改,例如合同管理大纲用的是2014年的教材,也就是14-19年大纲没有变,教材也基本上没有变,6年了都没变,很可能随着新政的实施教材大纲随着改变。如果新版《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等政策出台后,相关部门出版新教材、重新招命题组、考试文件、考试细则和考纲和印刷试卷等,组织考试时间放在9月份差不多来得及了。第二:如果实行新政,中级职称取消,那么报名条件发生变化,很多如狼似虎的考证高手就全进来了,很多考一建、一级造价师的以前不符合条件的学员指定也会参加,只要稍加学习就可以,这些高手一入场, 为了控制通过率,所以很大可能考试难度会加大。附文:监理工程师报名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附文:监理工程师报名条件(征求意见稿)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一)具有工程管理、土木工程、交通运输、水利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 从事工程监理业务工作满5年;(二)具有土木类、建筑类、交通运输类、水利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 从事工程监理业务工作满4年;(三)具有建筑学、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 从事工程监理业务工作满3年;(四)具有建筑学、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从事工程监理业务工作满1年;(五)具有工学、管理学门类其他学科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 从事工程监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在 北京、上海等试点地区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监理工程师报考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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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lwithjada

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制度今年改革了,取消了中级职称这一条件。 2020年3月份,住建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联合人社部正式印发了《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注册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如下,具备下面条件之一即可报名: (一)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6年; (二)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 (三)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 (四)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经批准同意开展试点的地区,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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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石子

这主要是为了简政放权的形势需要。改革我们举双手欢迎,但是好像真么做其实倒是扩充了协会捞钱搞培训的黑权,对监理们来说未必是好事。对于一级建造师、造价、监理、咨询师共同、共通部分进行免考是合理的,分行业专业进行监理也是合理的。这个标准估计起码今年要讨论一年,就是修改发布也得到2015年了。你们如果考试请今年下定决心一战成功,否则改来改去,搞得你无所适从,考试难度又要增加。13年建标44号文一发布,那个投资的经济的造价的随之要改啊,前面的书本教材作废啦。加一把劲,不管这帮家伙怎么改,在新政策颁布之前先考证到手。附件2: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标准(拟订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管理,规范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行为,同时,也为方便监理工程师报考、申请注册和维持执业,规范政府行政审批,提供衡量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依据和准则,制定本标准。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监理工程师的考试、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标准。第三条 本标准所称注册监理工程师,是指经考试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注册,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从事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注册监理工程师分为一级监理工程师和二级注册监理工程师两个序列。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一级监理工程师的考试、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二级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第二章 考试第六条 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参加过省级监理协会举办的监理师培训,并取得相应岗位证书满三年,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一)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监理、工程咨询、项目管理等相关业务满7年;(二)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监理、工程咨询、项目管理等相关业务满5年;(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硕士毕业后,从事工程监理、工程咨询、项目管理等相关业务满3年;(四)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博士毕业的,可不考核省级监理师培训及其相应证书,从事工程监理、工程咨询、项目管理等相关业务满1年即可。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6月30日。第七条 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科目:(一)《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二)《建设工程监理质量、进度控制》;(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四)《建设工程投资控制》;(五)《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第八条 通过科目(一)至(三)考试的人员,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二级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通过全部科目的人员,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一级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考试合格标准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发布,考试成绩三年内滚动有效。第九条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及《建设工程投资控制》三科。享有三科免试者,须同时具备下列二项条件:(一)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或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二)从事监理工作满3年。适用免试条件的人员,考试成绩两年内滚动有效。二级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条件,不设免试科目。第十条 取得二级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按照规定,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注册机关提出注册申请。取得一级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应予取得证书之日起,三年内参加并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理协会组织的专家面试,取得面试合格证书后。再按照规定向相应的注册机关提出注册申请。第三章 注册第十一条 注册监理工程师实行注册执业分级管理制度。一级监理工程师注册机关为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二级监理工程师注册机关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名义执业。第十二条 注册监理工程师依据其所学专业、工作经历、工程业绩,按照本标准划分的专业注册。一级监理工程师,每人最多可以申请两个专业注册。二级监理工程师每人限一个专业注册。第十三条 取得一级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初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对批准注册的,核发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样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取得二级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具体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对批准注册的,核发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样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注册信息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第十四条 注册工作统一由网上申报办理。受理工作日自申报材料在网络平台上传成功之日起计算。对申请初始注册的一级监理工程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依本标准分别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于网上公示10日无疑义后,于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通知(含核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对申请初始注册的二级监理工程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批完毕,并于网上公示10日无疑义后,于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通知(含核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并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对申请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一级监理工程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对申请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二级监理工程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作出书面通知并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无论首次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对于申报材料中需要验证其真伪的证件或其它文件,申报单位应于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原件送达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受理窗口予以验证。对不予批准的,注册机关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第十五条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监理工程师本人保管、使用。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有效期为5年。第十六条 初始注册者,应当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5年内提出申请。凡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逾一年后申请者,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申请初始注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经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二)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四)没有本标准第二十条所列情形;(五)一级监理工程师还应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理协会组织的专家面试合格。取得面试合格证书。初始注册需要网上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人的注册申请表;(二)申请人的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均为扫描件);(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的社保凭证(均为扫描件);(四)申请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扫描件):(五)一级监理工程师申请人的面试合格证书(扫描件);(六)逾期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第十七条 注册监理工程师每一注册有效期为5年,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按照本标准第十七条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有效期5年(剩余年限不满5年的,按实际年限计)。延续注册需要网上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人延续注册申请表;(二)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的社保凭证(均为扫描件);(三)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四)申请人工作业绩一览表;(五)申请人注册证书原件(领新缴旧)。在注册有效期内,施行注册监理工程师验证制,验证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以监理企业为单位统一验证,每年2月28日为验证基准日,每年验证一次,初次注册不满6个月的免于验证。验证需要网上提交下列材料:(一)验证人年度验证表(二)验证人社保凭证(扫描件);(三)验证人在验证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未通过验证的,由验证机关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网上公示取消其注册资格。第十八条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本标准第十七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变更注册需要网上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人变更注册申请表;(二)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和社保凭证复印件(均为扫描件);(三)申请人的工作调动证明或退工单、退休证(均为扫描件)。第十九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初始注册、延续注册或者变更注册:(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因从事工程监理或者相关业务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三)未达到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要求的;(四)已经在其它单位注册的;(五)经查实,在报考时有欺瞒行为的;(六)年龄超过65周岁的;第二十条 注册监理工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一)聘用单位破产的;(二)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三)聘用单位被吊销相应资质证书的;(四)已与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五)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六)年龄超过65周岁的;(七)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第二十一条 注册监理工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负责审批的部门应当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公告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申请注销注册的;(三)有本标准第二十条所列情形发生的;(四)依法被撤销注册的;(五)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六)受到刑事处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有前款情形之一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本人和聘用单位应当及时向原审批部门提出注销注册的申请;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报告或者告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第二十二条 被注销注册者或者不予注册者,在重新具备初始注册条件,并符合继续教育要求后,可以按照本标准第十四条规定的程序重新申请注册。第四章 执业第二十三条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一项或者多项资质的单位,经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从事工程监理执业活动的,应当注册于一个具有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注册监理工程师可以从事工程监理、工程经济与技术咨询、工程招标与采购咨询、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第二十四条 执业范围:注册一级监理工程师可在全国范围内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职务,并可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数量,在同一区域范围内同时兼任总监理工程师。注册二级监理工程师可在注册所在地外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职务,或在注册所在地内担任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二级以下(含二级)建设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但只可以担任一项职务,不允许同时兼任。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和公路工程的监理工程师,在承担道路、桥梁、给排水管线工程的监理业务时,若所学专业为交通工程、公路工程与城市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等相关专业的,其专业可不受注册专业限制。第二十五条 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章的使用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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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泡泡

2020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改革,取消了原有的对中级职称的要求,最新报考条件如下:(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1、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6年;2、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3、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4、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经批准同意开展试点的地区,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免考条件:(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1、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2、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建议。应答时间:2021-03-04,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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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叫我大王哦

主要是看每个省的文件,而且明年新政会不会实施,目前是中级职称满三年,大专以上学历。施工单位人员只要满足这两条。考试合格就行了。新政就麻烦了,大专学历需要五年监理从业经验。严格按字面的意思就是必须是有监理资质单位人员报考。至于后面能不能注册在施工单位,也得看施工单位的资质啊,有的是大的建设集团,涵盖施工监理设计等资质的,可以。一般的施工企业不需要。毕竟只需要建造师证和九大员这种。注册不了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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囩囩囡囡

2020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报考条件有变化吗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起草了《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在本次征求意见稿中,监理工程师最新改革,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取消中级职称?来看看。 一、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变化 征求意见稿中的报考条件: 学历或学位 专业 工作年限 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 工程管理、土木工程、交通运输、水利大类专业 满5年 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 土木类、建筑类、交通运输类、水利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 满4年 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 建筑学、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 满3年 博士学位 建筑学、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 满1年 1.具有工学、管理学门类其他学科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监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2.在北京、上海等试点地区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原监理工程师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与原报名条件相比,取消了原来大专学历必须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中级职称,大专学历工作满3年变为5年。 二、免考基础科目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一)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二)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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