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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neash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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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检测工程师的报考条件

取得中级或相当于中级(含高级技师)以上工程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有1年以上所申请专业的试验检测工作经历,且满足以下相关专业学历的年限要求之一的:

(一)获博士学位当年;

(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三)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四)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五)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六)工作后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

(七)工作后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八)相关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12年以上。

拓展资料:

根据交通部质监总站《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考试办法的通知》(质监综字〔2007〕4号)及交通部质监总站《2007年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考试计划》,交通厅拟于2007年11月24日至25日组织我区2007年第二次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路检测工程师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材料、公路、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和机电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应当通过公共基础科目和任意1门专业科目的考试;从事试验检测工作2年以上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考生可免试公共基础科目。

二、公路检测员考试科目为:材料、公路、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和机电工程。试验检测员应当通过任意1门专业科目的考试。

三、每个考生每次最多只能报考3个科目,材料和交通安全设施2个科目只能选考其中1个科目,公路和隧道两个科目只能选考其中1个科目,桥梁和机电工程2个科目只能选考其中1个科目,单科考试成绩2年内有效。

四、试验检测员的报考条件: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2年以上所申请专业的工作经历,或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或具有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交通部检测工程师考试文件

216 评论(13)

Hexe留恋不往

我也要一份,谢谢,要有报考条件部分内容的,报考条件和以前的有变化没?

167 评论(9)

纵横四海2000

你可以试着在网上找下模拟题

297 评论(13)

yinyuyinyusuzezz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培训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培训工作和提高培训质量,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培训(以下简称检测培训)是为提高试验检测人员的理论水平、掌握操作技能、了解先讲试验检测技术或方法的业务培训。第三条 检测培训分为试验检测员级培训和试验检测工程师级培训两类。第四条 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部质监总站)为检测培训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检测培训的管理工作,制订检测培训发展规划、组织编撰培训教材、管理试验检测工程师级培训、核发《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考试合格证书》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为检测培训的地方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检测培训的组织和管理,制订检测培训发展规划、组织试验检测工程师级培训、管理试验检测员级培训、核发相应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考试合格证书》等。 部直属单位负责向部质监总站申报本单位试验检测培训和培训班和具体组织管理工作。第二章 培训管理第五条 培训管理主要包括制订培训计划、提出培训申请、选择培训单位和教师、组织培训考试、核发证书、建立培训档案等。第六条 试验检测工程师级培训须由举办单位于计划开班前两个月向部质监总站提交办班申请报告和培训计划。申请报告应包括培训目的、培训内容、培训单位和师资、开课日期、参加人数、办班地点、培训费用等内容。申请报告经审查批复后,培训班方可进行。第七条 凡具有高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现从事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技术或管理工作的试验检测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均可向举办单位报名参加培训。第八条 为保证培训效果,每期培训班不得超过50人。因试验条件、生源数量等因素不具备办班条件的,由举办单位提出申请,部质监总站统一安排,协调解决。第九条 举办单位应按下列基本条件择优选择培训单位承担培训任务:1.有较强的理论和实际教学实力,较高的整体技术水平; 2.师资、仪器设备等条件具有充分保证; 3.具备乙级以上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资质; 4.教学和试验检测工作业绩良好。第十条 举办单位与培训单位应按下列基本条件研究确定授课教师:1.热爱检测培训教学工作,责任心强,职业道德良好; 2.具有公路工程或交通工程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本课程教学或相关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试验检测工作实践经验; 3.语言表达能力强,适合从事教学工作。第十一条 举办单位可按照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向学员收取一定的培训费,用于支付教学及管理的正常经费开支,其标准见附表。第十二条 对不按本办法执行、管理不利、达不到培训效果、培训流于形式、不及时采取措施切实改正的地区或单位,部将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暂停直至取消其培训组织管理的织责。第三章 教学管理第十三条 培训采取短期脱产集中面授方式,结合实际操作、辅导答疑等形式进行,使用部质监总站组织编写的《路基路面试验检测技术》、《公路桥涵试验检测技术》、《交通工程设施试验检测技术》、《隧道工程检测技术》、《公路工程几何线形检测技术》教材。第十四条 每期培训内容及时间应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按照相应的培训考试大纲确定,实际操作课程须按排在甲级或乙级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中进行。第十五条 举办单位应对学员登记造册,建立培训档案,指派专人负责培训班管理。培训班应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成立班委会,及时反映学员的意见和要求,以改进培训工作。第十六条 培训期间,学员须自觉遵守纪律,维护教学秩序,圆满完成各项学习任务。第十七条 每期培训结束,由举办单位向部质监总站上报培训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培训目的、人数、教学安排、工作经验、存在问题或建议等。第四章 考试与证书管理第十八条 每期培训期满,须根据培训班不同类别,安排相应专业的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第十九条 试验检测员级培训的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由举办单位、培训单位组织进行。试验检测工程师级培训的理论考试使用统一试卷,由部质监总站从试卷库中随机抽取,并委托有关单位具体负责;实际操作考试由举办单位与培训单位负责组织,成绩提交理论考试单位汇总。

350 评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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