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2

  • 浏览数

    109

罗成or房谋杜断
首页 > 工程师考试 > 监理工程师考试导学题答案

2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君和家人

已采纳

2017监理工程师案例分析模拟试题及答案

案例一

为了加强我国与国际上各国的政治、经济交往与合作,决定由政府投资在某市修建一个高标准、高质量、供国际高层人员集会活动的国际会议中心。该工程项目位于该市环境幽雅、风景优美的地区。该工程项目已通过招标确定由某承包公司A总承包并签订了施工合同,还与监理公司B签订了委托监理合同。监理机构在该工程项目实施中遇到了以下几种情况。

1、该地区地质情况不良,且极为复杂多变,施工可能十分困难,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总承包商决定将基础工程施工发包给一个专业基础工程公司C.

2、整个工程质量标准要求极高,建设单位要求监理机构要把住所使用的主要材料、设备进场的质量关。

3、建设单位还要求监理机构对于主要的工程施工,无论是钢筋混凝土主体结构,还是精美的装饰工程,都要求严格把好每一道工序施工质量关,要达到合同规定的高标准和高的质量保证率。

4、建设单位要求必须确保所使用的混凝土拌合料、砂浆材料和钢筋混凝土承重结构及承重焊缝的强度达到质量要求的标准。

5、在修建沟通该会议中心与该市市区和主干高速公路相衔接的高速公路支线的初期,监理工程师发现发包该路基工程的施工队填筑路基的质量没有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监理工程师指令暂停施工,并要求返工重做。但是,承包方对此拖延,拒不进行返工,并通过有关方面“劝说”监理方同意不进行返工,双方坚持不下持续很久,影响了工程正常进展。

6、在进行某层钢筋混凝土楼板浇注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土建监理工程师得悉该层楼板钢筋施工虽已经过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签证,但其中设计预埋的电气暗管却未通知电气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此时混凝土已浇筑了全部工程量的五分之一。

问题:

1、监理工程师进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手段主要有哪几方面?

2、针对上述几种情况,你认为监理工程师应当分别运用什么手段以保证质量?请逐次作出回答。

3、为了确保作业质量,在出现什么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有权行使质量控制权、下达停工令,及时进行质量控制?

参考答案:

1、监理工程师进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手段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1)通过审核有关技术文件、报告或报表等手段进行控制;

(2)通过下达指令文件和一般管理文书的手段进行控制(一般是以通知的方式下达);

(3)通过进行现场监督和检查的手段进行控制(包括旁站监督、巡视检查和平等检验);

(4)通过规定质量监控工作程序,要求按规定的程序工作和活动;

(5)利用支付控制权的手段进行控制。

2、针对题示所提出的6种情况,监理工程师应采用以下手段进行控制(逐项对应解答)。

(1)首先通过审核分包商的资质证明文件控制分包商的资质(审核文件、报告的手段);然后通过审查总包商提交的施工方案(实际为分包商提出的.基础施工方案)控制基础施工技术,以保证基础施工质量。

(2)保证进场材料、设备的质量可采取以下手段:

①通过审查进场材料、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材质化验单、试验报告等文件、报表、报告进行控制;

②通过平行检验方式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控制。

(3)通过规定质量监控程序严把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关;通过现场巡视及旁站监督严把施工过程关

(4)通过旁站监督和见证取样控制混凝土拌合料、砂浆及承重结构质量。

(5)通过下达暂停施工的指令中止不合格填方继续扩大;通过停止支付工程款的手段促使承包方返工。

(6)通过下达暂停施工的指令的手段,防止质量问题恶化与扩大;通过下达质量通知单进行调查、检查,提出处理意见;通过审查与批准处理方案,下达返工或整改的指令,进行质量控制。

3、在出现下列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有权下达停工令,及时进行质量控制:

(1)施工中出现质量异常,承包方未能扭转异常情况者;

(2)隐蔽工程未依法检验确认合格,擅自封闭者;

(3)已发生质量问题迟迟不作处理,或如不停工,质量情况可能继续发展;

(4)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擅自变更设计或修改图纸;

(5)未经合法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人员进入现场施工;

(6)使用的材料、半成品未经检查认可,或检查认为不合格的进入现场并使用;

(7)擅自使用未经监理方审查认可或资质不合格的分包单位进场施工

案例二

背景材料:

某工程由土建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两部分组成,业主与某建筑公司和某安装公司分别签订了施工合同和设备安装合同,土建工程包括桩基础,土建承包商将桩基础部分分包给某基础工程公司。桩为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共计 1200 根,每根的混凝土量 ,承包商对此所报单价为 500 元/ m3,预制桩由甲方供应,每根价格为 350 元/根。桩基础按施工进度计划规定从 7 月 10 日开工至 7 月 20 日结束。在桩基础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方供应的预制桩不及时,使桩基础 7 月 13 日才开工,7 月 13 日至 18 日基础公司的打桩设备出现故障,7月 19 日至 22 日出现了属于不可抗力的恶劣天气无法施工。合同约定:业主违约一天应补偿承包方 5000 元;承包方违约一天应罚款 5000 元。

问题:

1、在上述工程拖延中,哪些属于不可原谅的拖期?哪些属于可原谅而不予补偿费用的拖期?哪个属于可原谅但给予补偿费用的拖期?

2、桩基部分的价格为多少?承包方此项应得款为多少?

3、土建承包商应获得的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各为多少?

4、设备承包商的损失由谁负责承担?应补偿的工期和费用为多少?

参考答案:

1、从 7 月 10 日至 12 日共 3 天,属于不可原谅且补偿费用的拖期(业主原因);

从7 月 13 日至 18 日共 6 天,属于不可原谅的拖期(分包商原因);

从7月 19 日至 22 日共 4天,属于不可原谅但不予补偿费用的拖期(不可抗力原因)。

2、(1)桩基部分价格=122××500=48 万元。

(2)承包方此项应得款:

① 可原谅且给予补偿费用的拖期为 3 天,应给承包商补偿 3×5000= 万元;

② 不可原谅的拖期共 6 天,对承包商罚款 6×5000= 万元;

③ 承包商此项应得款=48-(1200×350/10000)+ 万元;

3、(1)土建承包商应获得的工期补偿为 3+4=7 天

(2)土建承包商应获得费用补偿为 3×5000-65000=-15000 元,即应扣款 万元。

4、(1)设备安装承包商的损失应由业主负责承担。因为设备安装承包商与业主有合同关系,而土建承包商与设备安装承包商无合同关系。

(2)设备安装承包商应获工期为 3+6+5=13 天。

(3)设备安装承包商应获费用补偿为 13×5000= 万元。

监理工程师考试导学题答案

239 评论(8)

逛街搵食人

2017监理工程师案例分析精选试题(附答案)

[背景材料]

T省H市一幢商住楼工程项目,建设单位A与施工单位B和监理单位C分别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和施工阶段委托监理合同。该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式结构,设计要求混凝土抗压强度达到C20.在主体工程施工至第三层时,钢筋混凝土柱浇筑完毕拆模后,监理工程师发现,第三层全部80根钢筋混凝土柱的外观质量很差,不仅蜂窝麻面严重,而且表面的混凝土质地酥松,用锤轻敲即有混凝土碎块脱落。经检查,施工单位提交的从9根柱施工现场取样的混凝土强度试验结果表明,混凝土抗压强度值均达到或超过了设计要求值,其中最大值达到C30的水平,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提交的试验报告结果十分怀疑。

[问题]

1.在上述情况下,作为监理工程师,你认为应当按什么步骤处理·

2.常见的工程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哪几方面·。

3.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方式有哪些·质量事故处理应遵循什么程序进行·质量事故分为几类·如有一造价8000万元的高层建筑,主体工程完成封顶后,装修过程中发现建筑物整体倾斜,无法控制,最后人工控制爆破炸毁。这一质量事故属于哪一类·

4.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包括哪几方面·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有哪几类·事故处理的基本要求是什么·事故处理验收结论通常有哪几种·如果上述质量问题经检验证明抽验结果质量严重不合格(最高[知识要点]

质量问题与质量事故的概念,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质量事故的分级,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质量事故的处理方式。

[解题思路]

参考质量教材第六章第一节关于“质量问题的处理”的内容解答问题l,关于“质量问题的`成因”的内容解答问题2.

问题3的求解可参考质量教材第六章第一节“处理方式”及第二节“质量事故分类”部分内容并结合本题情况解答。

问题4的求解可参考质量教材第六章第三节和第四节有关内容。

[参考答案]

1.该质量事故发生后,监理工程师可按下述步骤处理:

(1)监理工程师应首先指令施工单位暂停施工;

(2)如果自己具有相应技术实力及设备,可通知施工单位,在其参加下:从已浇筑的柱体上钻孔取样进行抽样检验和试验;也可以请具有权威性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抽检和试验;或要求施工单位在有监理方现场见证的情况下,重新见证取样和试验。

(3)根据抽检结果判断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必要时需通过建设单位请原设计单位及质量监督机构参加对该质量问题的分析判断;

(4)根据判断的结果及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决定处理方式或处理方案;

(5)指令施工单位进行处理,监理方应跟踪监督;

(6)处理后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监理工程师复检合格加以确认;

(7)明确质量责任,按责任归属承担责任。2.常见的工程质量问题可能的成因有:

(1)违背建设程序;

(2)违反法规行为;

(3)地质勘查失真;

(4)设计差错;

(5)施工管理不到位;

(6)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制品及设备;

(7)自然环境因素;

(8)使用不当。

3.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方式、处理程序和质量事故分类与判断如下。

(1)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根据其性质及严重程度不同可有以下处理方式:

①当施工引起的质量问题尚处于萌芽状态时,应及时制止,并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

②当施工引起的质量问题已出现,立即向施工单位发出《监理通知》,要求其进行补救处理,当其采取保证质量的有效措施后,向监理单位填报《监理通知回复单》;

③某工序分项工程完工后,如出现不合格项,监理工程师应填写《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对其补救方案进行确认,跟踪其处理过程,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不合格不允许进入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施工;

④在交工使用后保修期内,发现施工质量问题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监理通知》,指令施工单位进行保修(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

(2)质量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是:

①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暂停有关部分的工程施工。耍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防止扩大,保护现场,上报有关主管部门,并于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

②监理工程师应积极协助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组织成立的事故调查组工作,提供有关的证据.若监理方有责任.则应回避;

③总监理工程师接到事故调查组提出的技术处理意见后,可征求建设单位意见,、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并委托原设计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予以审核签认;

④处理方案核签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施工方案,报监理审批后监督其实施处理;

⑤施工单位处理完工自检后报验结果,组织各方检查验收,必要时进行处理鉴定。

(3)质量事故可分为以下四类:

①一般质量事故——指直接经济损失在5 000元及其以上、不满5万元者,或者是影响使用功能和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者。

②严重质量事故——指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直接经济损失达5万元及其以上不满10万元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或结构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者;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者。

③重大质量事故——指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工程倒塌或报废;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3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重大质量事故又分为四级: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为一级;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为二级;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重伤20人以上,或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为三级;死亡2人以下,或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或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为四级。

④特别重大事故——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及其以上,或其他性质特别严重的事故。

(4)本问题中所述情况属于特别重大事故。

4.关于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处理方案类型、处理的基本要求和处理验收结论的问题答案如下。

(1)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有四个方面:①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②具有法律效力的工程承包合同、设计委托合同、材料或设备购销合同及监理合同、分包合同等文件;③有关的技术文件、档案;④相关的建设法规。

(2)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类型有:①修补处理;②返工处理;③不做专门处理。不做专门处理的条件是:①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②可以经过后续工序弥补;③经法定单位鉴定合格;④经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并能满足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

(3)事故处理的基本要求是:满足设计要求和用户期望;保证结构安全可靠;不留任何隐患;符合经济的合理原则。

(4)事故处理验收结论可以有:①事故已排除可继续施工;②隐患消除结构安全有保证;③修补处理后能满足使用;④基本满足使用要求,但有附加限制的使用条件;⑤对耐久性的结论;⑥外观影响的结论;⑦短期内难作结论的可提出进一步观测检验意见。

(5)根据本问题所述检验结果,应当全部返工处理。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工期延误应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监理工程师在对施工单位抽样检验的环节中失控,应对建设单位承担一定的失职责任。

289 评论(13)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