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叶一菩提
【 #环评师# 导语】2022年天津考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延通知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考 网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经研究决定,原计划于10月15日、16日举行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暂停考试地区的补考顺延至11月26日、27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11月26日: 上午:9:00-11:3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14:00-16:3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11月27日: 上午:9:00-11:3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二、不参加延上确认 已确认参加原计划于10月补考的天津考区报考人员,因考试安排调整,决定不参加11月补考的,须在9月26日0:00至9月30日24:00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网报平台”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后,无法修改、撤回,所缴费用由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统一办理退费,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办理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工作。 参加延期考试的人员无需进行网上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视同参加延期考试。 三、报考人员操作流程 (一)已经确认参加10月15、16日补考的报考人员中决定不参加11月补考的人员,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二)使用网上报名账号登录系统,选择“035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11月)”。 (三)进入“不参加延考/补考确认”界面,仔细阅读相关提示内容,选择“不参加考试”按钮进行确认。 注意: 1.报考人员网上确认后,无法修改、撤回。 2.参加11月补考的报考人员无须进行网上确认。 四、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2022年11月23日9:00至25日24: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至少于考前14日开始,随时关注本网站,查询考试防疫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原文标题:关于顺延天津考区202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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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天津中级安全工程师考试、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出版、统计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0月29日到30日,目前距离考试时间已经不多了,请各位考生做好参考准备。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天津安全工程师城乡出版统计资格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可供各位考生参考。
一、考前防疫要求
1.考生须至少于考前7日使用本人手机通过“支付宝”、“津心办”APP等渠道申领“天津健康码”,并每日登录关注健康码状态。每日自行检测体温,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主动做到非必要不离津,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
2.考生须至少于考前7日使用本人手机,通过“通信行程卡”APP 、“支付宝”APP、微信小程序等渠道申领“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3.考生须于考前7日开始登录天津职业资格考试流调管理小程序(),如实填报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及个人健康信息承诺》,并须每日进行健康信息填报及其他信息更新后再次提交。
4.所有考生入场时均须提供本人首场考试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依采样时间计算),可以为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纸质报告或经相关有资质的APP在线实时查询调取的电子报告。
5.考前7日内自外地来(返)津的考生,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天津健康码“绿码”,在完成报备的前提下有序进津。抵津后,原则上应在设有核酸采样点的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高速路口等进行“落地检”,最晚应于抵津后6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在间隔24小时后、72小时内完成第二次核酸检测(依采样时间计算),阴性结果未出前非必要不外出。如来津后入住酒店,应单人单间居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及娱乐场所。 相关考生在考试入场时需提供有效的第一次“落地检”和第二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请相关考生务必安排好来(返)津时间并按要求完成两次核酸检测,避免因无法提供有效核酸检测结果而影响考试。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入场时须提供本人首场考试考前72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依采样时间计算),2次核酸检测间隔至少24小时,其中最后1次须为本人首场考试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可以为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纸质报告或经相关有资质的APP在线实时查询调取的电子报告。具体情形如下:
(1)考试前7日内具有境内低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
(2)考试前7日内具有澳门旅居史的人员,且符合入境防疫标准。
(3)考试时解除集中隔离未满7日的人员。
(4)考试时为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的同住人员。
(5)考试前7日内具有发热(体温达到或超过℃)、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可疑症状,经诊断排除新冠肺炎的人员。
(6)考试时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符合出院(舱)标准且离院(舱)后满7日未满28日的人员。
(7)考试时为离开中高风险区、重点疫情地区满7日未满10日的人员。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具体情形如下:
(1)考试时为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含“复阳”患者);考试时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符合出院(舱)标准但离院(舱)后未满7日的人员。
(2)考试时为疑似病例(含核酸检测阴性尚未排除人员)。
(3)考试时未满隔离周期(仍处于隔离状态)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及其次级密切接触者。
(4)考试时未满7日隔离周期的入境人员(含港台地区),及不符合入境防疫标准的澳门入境人员;考试时解除集中隔离未满3日的入境人员(含港台地区)及密切接触者。
(5)考试前7日内具有境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以及考试时处于静态管理区的人员。
(6)考试时处于闭环管理状态或脱离岗位未满7日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
(7)天津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的人员。
(8)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非“绿卡”人员。
(9)进入考点考场进行体温检测时,体温达到或超过℃的人员。
(10)其他需要实行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的人员;其他考试时需要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如涉疫场所暴露人员、时空伴随人员等)。
本次职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考生须密切关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人事考试”版块“通知公告”栏目(),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二、考试期间防疫要求
1.考生须遵守考点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测温、验码等健康检查工作,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考生考试当日至少应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
2.考生凭下列证件、材料,且现场测量体温低于℃,方可允许进入考点、考场。
(1)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
(2)天津健康码“绿码”。
(3)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
(4)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码(已接种疫苗考生,凭有效电子标识或纸质接种证明参加考试;未接种疫苗考生,在现场进行登记后参加考试)。
(5) 符合时间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以为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纸质报告或经相关有资质的APP在线实时查询调取的电子报告)、“落地检”(考前7日内自外地来津或返津的考生需提供)核酸阴性证明等疫情排查资料。
(6)《流行病学调查表》,每场考试上交1份,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人事考试”版块“通知公告”栏目()的有关考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下载打印并由本人签字。
3.除核验身份时,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凡不按规定佩戴口罩的考生,考点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考场,进、出考场或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4.考试过程中发现体温达到或超过℃,或出现咳嗽、咽干、呼吸困难、呕吐、腹泻、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疑似症状,由考点医护人员进行初步诊断,并视情况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
5.考生应遵守考试机构、考点所在区有关部门和市教育两委防控指挥部的防疫要求。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病情或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等信息,以及拒不按规定佩戴口罩等不配合考场疫情防控工作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及《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三、考后防疫要求
1.所有考生均须进行考后7日健康监测。如有发热或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等异常的,应及时就医排除新冠肺炎,并向专用邮箱( [email protected] )报告有关情况。
2.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除需进行7日健康监测外,应于考试后第1日、3日进行2次核酸检测,并如实上报核酸检测结果至专用邮箱( [email protected] )。
附件:
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出版、统计资格考试流行病学调查表.doc
本篇文章来源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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