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里斯古
1、关于导游证: 导游证一般分为国导证,省导证,地方导游证,这几个证,从先往后先难后易。国导证最难考,不过国导考到手了在全国所有的地方都是通用的,所以还是建议考国导。 2、关于考导游证的资格: 只要是高中及同等诉中专或是职高毕业就能考.不过现在不同的地方好像有些不同的规定吧.要看你所在的地区. 各地区收费也不一样.3、关于导游考试的题目: 导游证的题目也是各个省自己出的,虽说是国导也要专业考所在省的部分知道. 现在大概都考三门:基础知道(这个是两本书的:全国的和所在省的)、导游业务、现场导游(这个会提前告诉一定量的景点,在现场抽题) 4、关于报名和费用: 如果真的要考,就要先要当地的旅游局下面的一个部门——旅游培训中心打听一下。各地的报名费用和考试时间都不一样。不过导游证报名费都不低,要到500上下吧。再去培训中心买书和大纲。 5、关于是否好考: 一句话,只要把3本书都背完了,还有所有的景点导游辞都背了就能过。不过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你至少要保证你的记忆力不差还有你对历史地理这些东西不反感,这些是首要的。你要准备一个月的时间要天天看书,(个人情况不定)。如果你本来史地知识就很好那就太好了。你会轻松很多。 6、还有一点就是很多人的误会,因为我们常说考导游证,但是我们考到的并不是导游证,只是导游人员资格证,但必要有了这个证才能去通过旅行社向当地旅游局申请导游证。这是一个过程了,就是说你考试之后一定要跟一家旅行社签了合同才可能拿到导游证。 1、关于导游证: 导游证一般分为国导证,省导证,地方导游证,这几个证,从先往后先难后易。国导证最难考,不过国导考到手了在全国所有的地方都是通用的,所以还是建议考国导。 2、关于考导游证的资格: 只要是高中及同等诉中专或是职高毕业就能考.不过现在不同的地方好像有些不同的规定吧.要看你所在的地区. 3、关于导游考试的题目: 导游证的题目也是各个省自己出的,虽说是国导也要专业考所在省的部分知道. 现在大概都考三门:基础知道(这个是两本书的:全国的和所在省的)、导游业务、现场导游(这个会提前告诉一定量的景点,在现场抽题) 4、关于报名和费用: 如果真的要考,就要先要当地的旅游局下面的一个部门——旅游培训中心打听一下。各地的报名费用和考试时间都不一样。不过导游证报名费都不低,要到500上下吧。再去培训中心买书和大纲。 5、关于是否好考: 一句话,只要把3本书都背完了,还有所有的景点导游辞都背了就能过。不过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你至少要保证你的记忆力不差还有你对历史地理这些东西不反感,这些是首要的。你要准备一个月的时间要天天看书,(个人情况不定)。如果你本来史地知识就很好那就太好了。你会轻松很多。 6、还有一点就是很多人的误会,因为我们常说考导游证,但是我们考到的并不是导游证,只是导游人员资格证,但必要有了这个证才能去通过旅行社向当地旅游局申请导游证。这是一个过程了,就是说你考试之后一定要跟一家旅行社签了合同才可能拿到导游证。
爱照相的猫酱
分类: 教育/科学 >> 职业教育 解析: 导游证管理办法 (1999年8月27日 旅管理发[1999]136号) 一、为规范和加强导游证管理,依据国务院《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二、导游证(含临时导游证)是证明持证人已经依法进行导游注册、能够从事导游活动的法定证件。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佩戴导游证。无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依据《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领取的导游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导游证只限持证人本人使用,不得伪造、涂改、转借和买卖。 三、导游证由国家旅游局规定样式规格(附件一)并统一印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旅 *** 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旅 *** 政部门")颁发。 省级旅 *** 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委托地市级旅 *** 政部门代为颁发导游证。省级旅 *** 政部门委托地市级旅 *** 政部门代为颁发导游证的,应当在作出委托决定的同时书面报国家旅游局备案。 四、导游证正面设置中英文对照的"导游证(CHINA TOUR GUIDE)"、导游证编号、导游等级等项目,并在中部贴持证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片,背面设置持证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导游资格(等级)证书号码、语种、服务旅行社、发证机关(钢印、发证日期和有效期限三年等项目。 临时导游证正面用不易为公众看出的字体写有"临时"二字,无导游等级和导游资格(等级)证书号码,背面增设工作单位项目,有效期限为三个月,其余同导游证。 五、导游证与临时导游证分别编号。 导游证编号由大写英文字母"D"和8位 *** 数字组成。其中,"D"表示导游;8位 *** 数字中,第一、二位为导游所在省级行政区的标准代码,后6位由发证机关按先后顺序编号,发证机关也可以根据需要确定第三、四位为各地市的地区代码;字母和数字之间用"-"连接。 临时导游证编号由大写英文字母"L"和8位 *** 数字组成。其中,"L'表示临时导游,其余同导游证编号。 六、申请领取导游证,必须依照《条例》和国家旅游局的其他有关规定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并不具有《条例》第五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旅行社(含导游公司,下同)可代申请人统一办理导游证申领手续。 领取导游证,须持以下材料向所在地的省级旅 *** 政部门或省级旅 *** 政部门委托的地市级旅 *** 政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一)申请人的《导游人员资格证书》或《导游员等级证书)(交验); (二)与旅行社订立的劳动合同或在导游公司登记的证明材料; (三)按规定填妥的《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式两份,样式见附件二)。 发证机关经审核,对符合规定条件和材料符合要求的,向申请人员颁发导游证;对不符合颁证条件的,当面通知申办人或书面通知申办人;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求申办人进行补充、修改。 七、申请领取临时导游证,必须是具有实际需要的特定语言能力的人员,并不具有《条例》第五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领取临时导游证,须持以下材料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一)由旅行社出具的临时导游证申请书; (二)填妥的《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式两份,须注明"申请领取临时导游证"); (三)证明申请人员具备特定语言能力的材料。 发证机关经审核,对符合颁发临时导游证条件的,颁发临时导游证;不符合条件的,当面通知申办人。 八、导游证有效期3年,从发证之日起计算。持证人在有效期满后继续从事导游活动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持即将到期的导游证、导游资格(等级)证书和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式两份,须注明"到期换发"),向发证机关申请换发。 临时导游证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并不得展期。旅行社需再次聘用的,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重新申办临时导游证。 九、持证人在导游证有效期内变换服务旅行社继续从事导游活动的,应当持原旅行社同意调出或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由原旅行社剪角作废的原导游证、导游资格(等级)证书、与新聘用旅行社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式两份,需注明"变更换发"),向新聘用旅行社所在地的发证机关申请换发导游证。 在有效期内因晋升导游等级需换发导游证的,需持原导游证和新取得的导游等级证书和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式两份,需注明"变更换发"),向所在地的发证机关申请换发导游证。 十、导游证遗失,持证人应当及时报告服务旅行社,由旅行社持遗失导游证的《申请导游证登记表》到发证机关办理挂失手续,由发证机关将遗失导游证的号码、持证人、发证机关和日期等在《中国旅游报》或所在地一家省级日报上刊登遗失和作废声明,然后由持证人或其所服务的旅行社持导游资格(等级)证书、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式两份,须注明"遗失补发"),向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在申请补发导游证期间,申请人不得从事导游活动。 导游证损坏,持证人应当持原导游证、导游资格(等级)证书和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式两份,须注明"损坏换发"),向发证机关申请换发。 十一、依据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换发和补发导游证,导游证有效期重新计算。 依据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换发导游证,使用原导游证号码;依据本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补发导游证,原导游证编号作废,由发证机关重新编号。 十二、持证人应当接受旅 *** 政部门依法进行的检查,按检查机关和检查人员的要求出示导游证和提交有关材料。 旅 *** 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导游持证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时,应当出示检查证件,否则导游人员可以拒绝接受检查。 十三、持证人违反《条例》及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使用导游证,旅 *** 政部门可以依据《条例》的有关规定,作出责令改正和暂扣、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等处罚,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擅自扣留、销毁、吊销导游证。 十四、景点景区导游人员的导游证管理,由各省级旅 *** 政部门依据本地区景点景区导游人员管理办法,参照本办法作出规定,但其导游证只能在本景点景区内使用,其样式规格必须与本办法规定的导游证样式规格有明显区别。 十五、本办法由国家旅游局负责解释。 十六、本办法从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国家旅游局1988年1月4日发布的《关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证书的暂行办法》和1989年12月11日发出的《关于颁发和管理导游员证书的通知》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
叶伟2050
今年的还米出来……这是去年的……各市、州旅游局: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63号令)、《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国家旅游局15号令),定于11月组织2005年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报名(一)报名条件遵守宪法,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参加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二)报考办法2005年8月22日至9月10日,报考人员直接就近到省旅游局和各市、州旅游局报名。具体报考程序如下:1.报考人员到旅游局领取或在四川旅游信息网()上下载并认真填写《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2.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交填写完整的《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并出示身份证、学历证明、国家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健康状况证明。各市、州旅游局审核并负责保管考生报名表,考试前用于制作准考证,考试结束后,将合格考生的报名表交省旅游局人事教育处,用于制作导游人员资格证书。3.申请加试外语语种的考生只参加口试,不参加笔试,持《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审核报名,须交《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4.报名结束后,各市、州旅游局按附件2的EXCEL统一格式录入考生信息。对加试外语语种考生须在备注栏填写中文资格证书号,考号统一编在当地汇总表的最后。请各市、州旅游局于2005年10月20日前派专人将考生数据软盘和打印表格(市、州旅游局盖章)送省旅游局人事教育处。也可发电子邮件上报考生信息,省旅游局人事教育处E—mail地址:。5.经省旅游局审核通过后,由考生报名所在地旅游局填发准考证。准考证应填明考号、姓名、报考语种、笔试地点,在照片左下角加盖市、州旅游局钢印。准考证考号为市州电话区号+4位序号码,如:成都电话区号为028,成都考生准考证考号为028××××,1号考生考号为0280001,以此类推,地区电话区号应与4位序号码连续用同一颜色填写。指定资阳市考生考号为1832xxxx,眉山市考生考号为1833xxxx。市、州旅游局可提前到省旅游局人事教育处领取空白准考证。二、组织考试2005年导游人员资格考试依据《四川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大纲》组织实施。具体考试分:(一)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导游综合知识,总分300分,具体分为导游基础知识(100分)、汉语言文学(50分)、政策法规(100分)、导游实务(50分)等4科。笔试考试时间定于11月5日,上午9:00—12:00考导游基础知识、汉语言文学的内容,下午14:30—17:30考政策法规、导游实务的内容。具体笔试地点由各旅游局于10月30日前向考生公布。笔试由省旅游局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评卷。各市、州旅游局具体负责考务,安排考场,组织考试。笔试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当地实考人数的50%划定进入口试的合格分数线。凡在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方可参加口试。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口试资格,不带入口试计算总成绩。(二)口试2005年导游口试采用室内模拟导游方式,着重测试地陪服务最核心的参观游览服务的导游讲解和服务能力,时间为15分钟(外语类加试口译增加10分钟),总分150分,主要考评要素为语言表达、模拟途中讲解、模拟景点讲解、仪表礼仪等四项。中文类口试均用普通话应试,不组织方言应试。外语类组织英、日、德、法、泰、朝鲜六个语种,外语类考生须用所报考语种的语言应试,并加试口译(汉译外和外译汉)。参加口试的考生,每人只能参加1次口试,违规者视为零分。口试时间拟定于2005年1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同时通知各市、州旅游局,由各市、州旅游局负责通知当地被选上参加口试的考生。省旅游局人事教育处以《四川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口试实施细则》为依据统一组织评委评分,各市、州旅游局配合考务工作。口试成绩由省旅游局划定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者,可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笔试和口试均要求考生必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入场。(三)考试收费根据国家旅游局《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旅人教发〔1995〕059号)和省物价局川价函〔1995〕170号的规定,2005年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费笔试每人120元,口试每人40元,外语类加试口译每人25元。笔试费由具体组织考务的各市、州旅游局代收,除按规定将每位考生48元的试卷费和评卷费(每科试卷费6元、每科评卷费6元)上缴省旅游局外,其余72元用作本地组织考试的考务费用,不得挪作它用。上缴费用请于10 月20日前上缴省旅游局(户名:四川省旅游培训中心,开户行:交行人南支行盐分处,帐号:511607014012015009083。转账后请传真转账底单复印件,传真:)。口试费由省旅游局在口试考生参加考试报到时直接收取,市、州旅游局不得提前收取。三、组织考前培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四条“不得组织强制性的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的规定,我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考前培训,坚持“培训自愿、考培分开”的原则,由市、州旅游局、省旅游培训中心负责组织。考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培训,坚决禁止以考生不参加培训为由不允许其报名考试等违规行为。市、州旅游局、省旅游培训中心要按照省旅游局人事教育处制定的《四川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大纲》组织培训,以全面提高考生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为目的,认真选派教师,保证培训质量。培训时间及办班形式自行安排,培训收费按以收定支原则,报当地物价部门批准。教学条件尚不具备的市、州,可与省旅游培训中心联系,共同组织培训考生。四、公布成绩、发证笔试成绩于12月10前由省旅游局人事教育处通知市、州旅游局。口试成绩在考生口试现场,由主任评委当场向考生宣布成绩。考生也可以通过准考证上的查询方式查询笔试成绩、参加口试的时间地点和领取资格证时间。省旅游局拟定于2006年3月核发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咨询电话: 86726771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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