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胖子0528
您好,电子导游证三年内无带团记录不会被吊销。但是出现下列情形,会被吊销导游证,以下情行都是吊销导游证的情况:1、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2、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该导游人员所在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3、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未佩戴导游证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下的罚款。4、导游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暂扣导游证3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一)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的;(二)擅自变更接待计划的;(三)擅自中止导游活动的。5、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的,或者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6、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马秋云123
导语:全国所有导游人员到2017年3月底都要开始申请使用新的导游身份标识,7月底旧导游证禁止使用。下面是关于如何申请电子导游证的相关内容。
2017年3月将全面启动的“全国导游公共服务监管平台”具有划时代的意思,这也意味着全国所有导游人员到今年3月底都要开始申请使用新的导游身份标识,7月底旧导游证禁止使用。
Tip:所在省份何时落实“电子导游证”政策,请详询当地旅游局。
网址
“全国导游公共服务监管平台”,主站页面首先可以看到三个入口:“导游领队入口”“行政部门入口”“旅行社及注册机构入口”。
仅“导游领队入口”有开放注册,其他两个入口是不允许注册的
第一步,使用手机号直接注册;
第二步,校验导游资格(与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受旅行社聘用的导游不参与自由执业试点);
第三步,上传所需资料;
第四步,提交审核。
二维码一扫,就可以看到导游身份,查看导游的信息
导游通过APP可以看到自己的行程单,历史带团记录,评价信息
游客通过APP可以看到导游的信息,还可以评价导游服务,点赞或投诉导游
执法部门通过APP可以看到更详细的带团和行程记录,还可查询到导游位置
监管平台具有的五大功能
1、 导游执业管理
导游通过平台申请领取基于智能移动端的电子导游证,取代原有导游IC卡,更加方便导游领证、执业、保管。
2、 导游执业信息全记录
平台是导游执业的“记录仪”,归集了导游执业信息、游客评价及奖惩投诉信、带团实时位置等,实现对导游事中事后监管。
3、 导游服务评价和投诉
游客、用人单位等可通过平台或对接平台的商业网站,对导游服务进行评价,使评价成为检验导游服务好坏的“晴雨表”。
4、 旅游部门监管执法
旅游执法人员通过平台实时查询导游位置、认证导游信息、核对行程单和电子合同、在线记录导游违法信息等,提升执法信息化水平。
5、 其他公共服务
随着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将实现导游网上培训、星际评价、信息咨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公共服务。
监管平台服务的五大对象
电子导游证将成打击非法旅游利器
此次更换电子导游证为导游的自由职业打下基础,电子导游证更换后,在电子平台上能够及时的查阅导游的信息、评价和所带旅游团的信息,便于省市之间的横向沟通和对导游的监管。同时,导游不再受限于旅行社,转向个体化。
游客和政府监管部门人员可以对导游进行评价、点赞和排名等,游客查阅导游的'电子导游证后,可分辨导游证的真伪,方便游客选择的同时,也对优秀的导游进行扶持,更为游客提供高品质的服务。除了电子导游证外,导游还将要准备电子行程单,在购买团队票、打折票的同时,景区也将对导游实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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