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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要吃好的
首页 > 导游证资格证 > 辽宁省导游证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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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蚤的华丽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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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卡要年检,资格证不用的,因为IC卡是用于上岗的。通常是每年的年 初,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情况,每年应该还是会多一两次补年检,具体时间要 问你所在地省/市旅游局。 首先要让你的所在工作旅行社(指你导游证的挂靠单位)上报给上级旅游 局,注意个人无法直接上报,要填两至三份年检表格(可由单位、旅游局、网 上获取)、费用(各地不同)、一寸照片两至三张一并叫给你社,由社领导上 报,就不用你再管了,检好社里会给你的。 注意:两年不检的话导游资格证将会作废!!(我是甘肃的,其他城市也 应该相同),希望你顺利! 按照国家旅游局的规定,已取得导游证的导游如果一年不参加年检,将同时取消其导游证和资格证。所以注意下,不要错过了年检:)~ 申领导游证导游证年检(全国通用的:) 申办资格 通过导游资格证考试者 申办材料 通过导游资格证考试后,申请导游证须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人的《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或《导游员等级证书》及其复印件(原件仅供交验); 2、与旅行社订立的劳动合同及其复印件,或在导游服务中心登记的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原件仅供交验); 3、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按规定填写的《申请导游证登记表》。 5、《导游人员基础信息备案报告书》 导游证年检说明 参加导游证年检的导游须提交以下材料: 1、《导游员资格证书》(原件) 2、导游证 3、记分卡或导游证副证 4、旅行社对所聘导游的工作总结 5、年检培训合格证 6、《导游年审报告书》 办理程序 导游证领证程序:、 1、申请人备齐上述资料后,提交当地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受理。 2、当地旅游局5个工作日内将导游个人资料上传省旅游局审批,省旅游局审批后由市旅游局制作IC卡导游证。 3、IC卡导游证制作完成后由便民中心旅游局窗口颁发给导游本人(导协导游到导协领证) 导游证年检程序: 1、参加导游证年检的导游准备好以上材料后,提交当地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受理。 2、当地旅游局质量规范管理处90个工作日年检完毕。 收费依据、标准 计价格[2002]421号; 60元,现在是80元了:)~

辽宁省导游证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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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馨1205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导游队伍建设,规范导游活动和市场秩序,保障旅行社、导游人员以及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旅游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依据《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和《辽宁省旅游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导游资格证、导游证。本办法所称导游资格证是指参加辽宁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合格,取得的国家统一制发的《导游员资格证书》。 本办法所称导游证是指取得《导游员资格证书》的人员,与旅行社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或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并通过岗前培训,取得国家旅游局统一制发的导游证。第三条 导游人员。导游人员分为旅行社导游人员和导游服务公司导游人员。 旅行社导游人员是指已取得《导游员资格证书》,与旅行社建立劳动关系,并办理导游证的人员。 导游服务公司导游人员是指已取得《导游员资格证书》,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注册,并办理导游证的人员。第二章 导游证发放与管理第四条 导游证的申领。申领人须持以下材料向所在地(地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1、申领人的《导游员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或《导游员等级证书》及其复印件; 2、与旅行社订立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及其复印件,或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的证明及其复印件; 3、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岗前培训证明; 5、按规定填写的《申请导游证登记表》。第五条 导游证的发放。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省导游证的发放。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委托沈阳、大连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导游证的发放。接受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通过导游管理网络核查申领人的《导游员资格证书》或《导游员等级证书》、所服务旅行社和导游服务公司的合法性,核查所提供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的合法性,核查是否通过岗前培训。 发证机关对符合规定条件和材料符合要求的申领人在15个工作日内颁发导游证;对不符合颁证条件的,要当面或以书面形式通知申领人;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求申领人进行补充和完善。第六条 导游证的变更、换发和补发按照国家旅游局的有关规定办理。第三章 导游服务公司第七条 导游服务公司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负责对在本公司注册登记的导游人员进行管理,并为所属导游人员提供相应服务的中介机构。 导游服务公司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注册登记,报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为所属导游人员办理导游证。第八条 导游服务公司须与导游人员签订管理合同,导游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规、规章及导游服务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第九条 导游服务公司负责为自愿参加保险的导游人员代办有关社会保险。第四章 导游人员培训及档案管理第十条 导游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培训、日常培训及年审培训。旅行社和导游服务公司负责所属导游人员的日常培训,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导游人员的岗前培训、年审培训。第十一条 岗前培训、日常培训及年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职业道德、旅游政策法规、导游业务、导游基础知识、旅游安全常识、处理突发事件能力等。第十二条 未参加岗前培训或未通过岗前培训考核的,不予办理导游证。未参加日常培训及年审培训、培训达不到规定的课时或未通过考核的,不予通过年审。第十三条 旅行社和导游服务公司必须建立严格的导游人员档案管理制度,对导游人员档案进行规范管理。第十四条 导游人员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旅行社与导游人员签订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或在导游服务公司的登记证明; 2、导游人员身份证、学历证明复印件; 3、导游人员的《导游员资格证书》或《导游员等级证书》复印件; 4、《申请导游证登记表》; 5、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 6、业务信息; 7、教育培训信息; 8、诚信信息。包括奖罚记录、计分情况、投诉情况、年审情况等内容; 9、其他应进入档案的有关资料。第五章 导游人员导游活动规范第十五条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旅行社委派,严格执行《导游服务质量》国家标准。第十六条 导游人员带团时要注重仪容仪表,着装整洁得体,必须佩戴导游证,携带社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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