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名无姓123
国家督促 各省负责.. 厦门的考试由福建省负责国家导游资格证考试报名指南 2005-08-26 各旅行社、导游服务公司、有关旅游院校:福建省旅游局将于今年12月3日举行全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根据《关于印发〈2005年福建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旅(2005)1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厦门市2005年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附件一:厦门市2005年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实施方案附件二:厦门市2005年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考前培训计划二OO五年八月十五日附件一厦门市2005年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实施方案为做好2005年厦门市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组织工作,根据省旅游局文件[闽旅(2005)11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 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厦门市2005年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组织工作由厦门市旅游局导考办负责,报名、考试有关事宜委托厦门旅游培训中心实施。一、报名(一)时间:8月30日—9月11日(双休日正常报名,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二)地点:厦门旅游培训中心(新华路78号华建大厦11楼,乘3、4、12、19、21、27、32、812路公交车到文化宫站下)。(三)条件:1、具有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厦门市居民和在厦门工作的符合条件的外地员工;2、具有民事行为能力;3、未受过刑事处罚;4、由学校统一组织报考的旅游院校应届毕业生;5、在厦暂无工作单位的非厦门户口报考者,需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有外语专长,并由欣鸿旅游人才中心统一报名。(四)程序:1、填写报名表。表格可到厦门旅游培训中心领取或由下载(用A4纸打印)。2、提交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1份;(2)毕业证复印件1份(在校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3)健康证或体检表(需到区级或区级以上医院体检)1份;(4)近期免冠一寸黑白照片五张;(5)非厦门本地户口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在厦暂住证复印件1份。提供上述原件供查验。备注:旅行社从业人员及在校学生由旅行社及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并填写《厦门市2005年导游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表格可从网站下载)。二、考试(一)考试形式: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不及格者不予补考。(二)考试科目、内容及要求:1、笔试(100分)(1)考试科目:A:《导游基础知识》(含“中国台湾知识”部分)100分;B:《政策与法规》与《导游服务》共100分(配分比例6:4)。(2)命题内容:限于2005年福建省旅游局导考办正式出版发行的《福建省导游人员考试辅导教材》即:《导游基础知识》、《政策与法规》、《导游服务》和《中国台湾问题导游读本》、《考试大纲》五本书。(3)时间地点:2005年12月3日,厦门理工学院。上午9:00—11:00 下午14:30—16:30 12月3日(星期六) 导游基础知识 政策与法规导游服务 2、面试(100分)(1)内容:景点模拟讲解、知识问答、语言与仪态等。1)模拟景点讲解(40%):①考生在指定的全省九个景区(即:鼓浪屿、清源山、湄洲妈祖文化、福州船政文化、屏南白水洋、武夷山、泰宁世界地质公园、古田会议会址、漳州滨海火山国家地质公园)抽签决定模拟讲解的景区名称,然后自由选择该景区中的任意一个景点进行模拟讲解。②模拟讲解时间:8—10分钟。③外语类考生须用报考语种的语言接受面试并加试口译(中译外和外译中)和外语对话。2)知识问答(40%):2005年版《现场口试提问复习资料》内容。3)语言仪态(20%):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能力,考生的仪容、仪表、仪态及其运用等。4)考生进行面试时需提交以上九个景区导游词,每个景点导游词字数不得少于1500字(统一用A4纸打印,字体用小四号仿宋体,倍行距)。5)面试时间:从12月7日开始。三、费用:厦门旅游培训中心本着以收代支、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物价部门批复的有关收费标准收取。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厦门市旅游局导考办:唐碧华、颜艺贤厦门旅游培训中心:吴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2027589网址:二OO五年八月十五日附件二厦门市2005年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考前培训计划各考生:2005年福建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考前辅导培训班即将开始招生,本年度考前培训将分二期举行,现就第一期培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第一期培训将分为A、B班,两班交叉上课,学员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A班或B班参加培训。一、报名:报名时间:2005年8月30日—9月11日。 (二)报名地点:厦门旅游培训中心。(三)报名程序及要求:1、领表填写考生领取《2005年导游资格考试考前培训报名表》及空白听课证填写,并贴上一寸黑白近照。2、审核:考生持填好的报名表、听课证到报名处审核并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一份(此次审核仅为培训报名审核,与考试报名审核无关)。3、交费:审核合格后到财务处交纳相关培训费用。领取听课证、课程表。考生于9月14日—15日凭交费发票及身份证到旅游培训中心领取听课证及课程表。 二、培训及收费培训分笔试培训及面试培训,考生可根据需要分科报名,也可全部报名。(一)笔试培训1、笔试培训费用240元[市物价局、财政局厦价(97)费字055号]。 2、培训时间:A班9月17日开课,B班9月18日开课。(周一至周五上课时间初定为18:45——21:45,周末白天上课)培训教材:2005年福建省旅游局导考办正式出版发行的《福建省导游人员考试辅导教材》。(二)面试培训1、面试培训费用360元[市物价局、财政局厦价(97)费字055号;厦价费经字[H100号]。培训时间:A班10月14日开课,B班10月15日开课。3、培训教材——《现场口试问答复习资料》;参考教材:《福建省导游词》(福建省旅游局编)。三、报名服务专线——2043148 联系人:范老师、黄老师 注1:以上费用均不包括教材费。注2:同时报名参加笔试和面试培训者,如果今年国导考试未通过,可免费参加2006年度国导考试考前培训。四、2004年同时报名参加笔试和面试培训未通过04年国导考试的考生可免费参加本年度国导考试考前培训班,报名手续同新报名培训学员,补交50元/人手续费及资料费。若今年考试仍未通过,不再享受免费参加2006年度国导考试考前培训优惠。五、第二期培训拟于10月11、12报名,十月下旬或十一月初开课。六、导游资格考试报名费及考务费460元/人[市物价局、财政局厦价(97)费字055号;厦价费经字H100号;其中代收省旅游局考务费100元/人]。您有何问题或建议欢迎发电子邮件至。厦门旅游培训中心2005年8月15日
刀剑如梦1
各个地方情况不同,但大同小异,给你一个四川2006年的吧(一)报名条件 遵守宪法,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参加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 (二)报考办法 2006年8月28日至9月15日,报考人员直接就近到省旅游局和各市、州旅游局报名。具体报考程序如下: 1.报考人员到旅游局领取或在四川旅游信息网()上下载并认真填写《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 2.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交填写完整的《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并出示身份证、学历证明、国家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健康状况证明,携带一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三张。各市、州旅游局负责审核并保管考生报名表,考试前用于制作准考证,考试结束后,将合格考生的报名表交省旅游局人事教育处,用于制作导游人员资格证书。 3.申请加试外语语种的考生只参加口试,不参加笔试,持《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审核报名,须交《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4.报名结束后,各市、州旅游局按附件2的“EXCEL”格式录入考生信息。对加试外语语种考生须在备注栏填写中文资格证书号,考号统一编在当地汇总表的最后。请各市、州旅游局于2006年10月20日前派专人将考生数据软盘和打印表格(市、州旅游局盖章)送省旅游局人事教育处。也可发电子邮件上报考生信息,省旅游局人事教育处E—mail地址:。 5.经省旅游局审核通过后,由考生报名所在地旅游局填发准考证。准考证应填明考号、姓名、报考语种、笔试地点,在照片左下角加盖市、州旅游局钢印。准考证考号为市州电话区号+4位序号码,如:成都电话区号为028,成都考生准考证考号为028××××,1号考生考号为0280001,以此类推,地区电话区号应与4位序号码连续用同一颜色填写。指定资阳市考生考号为1832xxxx,眉山市考生考号为1833xxxx。市、州旅游局可提前到省旅游局人事教育处领取空白准考证。 二、组织考试 2006年导游人员资格考试依据《四川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大纲》组织实施。具体考试分: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导游综合知识,总分300分,具体分为导游基础知识(100分)、汉语言文学(50分)、政策法规(100分)、导游实务(50分)等4科。 笔试考试时间定于11月4日,上午9:00—12:00考导游基础知识、汉语言文学的内容,下午14:30—17:30考政策法规、导游实务的内容。具体笔试地点由各旅游局于10月30日前向考生公布。 笔试由省旅游局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评卷。各市、州旅游局具体负责考务,安排考场,组织考试。笔试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当地实考人数和全省统一的划线比例划定进入口试的合格分数线。凡在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方可参加口试。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口试资格,不带入口试计算总成绩。 (二)口试 2006年导游口试采用室内模拟导游方式,着重测试地陪服务最核心的参观游览服务的导游讲解和服务能力,时间为15分钟(外语类加试口译增加10分钟),总分150分,主要考评要素为语言表达、模拟途中讲解、模拟景点讲解、仪表礼仪等四项。中文类口试均用普通话应试,不组织方言应试。外语类组织英、日、德、法、泰、朝鲜六个语种,外语类考生须用所报考语种的语言应试,并加试口译(汉译外和外译汉)。参加口试的考生,每人只能参加1次口试,违规者视为零分。 口试时间拟定于2006年12月,具体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同时通知各市、州旅游局,由各市、州旅游局负责通知当地被选上参加口试的考生。 省旅游局人事教育处以《四川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口试实施细则》为依据统一组织评委评分,各市、州旅游局配合考务工作。 口试成绩由省旅游局划定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者,可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 笔试和口试均要求考生必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入场。 (三)考试收费 根据国家旅游局《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旅人教发〔1995〕059号)和省物价局川价函〔1995〕170号的规定,2006年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费笔试每人120元,口试每人40元,外语类加试口译每人25元。 笔试费由具体组织考务的各市、州旅游局代收,除按规定将每位考生48元的试卷费和评卷费(每科试卷费6元、每科评卷费6元)上缴省旅游局财政专户外,其余72元用作本地组织考试的考务费用,不得挪作它用。上缴费用请于10 月20日前上缴省旅游局财政专户(户名:四川省财政厅,开户行:中行蜀都大道支行,帐号:06075608096001。转账后请传真转账底单复印件,传真:)。 口试费由省旅游局在口试考生参加考试报到时直接收取,市、州旅游局不得提前收取。 三、组织考前培训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四条“不得组织强制性的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的规定,我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考前培训,坚持“培训自愿、考培分开”的原则,由市、州旅游局、省旅游培训中心负责组织。考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培训,坚决禁止以考生不参加培训为由不允许其报名考试等违规行为。 市、州旅游局、省旅游培训中心要按照省旅游局人事教育处制定的《四川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大纲》组织培训,以全面提高考生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为目的,认真选派教师,保证培训质量。培训时间及办班形式自行安排,培训收费按以收定支原则,报当地物价部门批准。教学条件尚不具备的市、州,可与省旅游培训中心联系,共同组织培训考生。 四、公布成绩、发证 笔试成绩于12月10日前由省旅游局人事教育处通知市、州旅游局。口试成绩在考生口试现场,由主任评委当场向考生宣布成绩。考生也可以通过准考证上的查询方式查询笔试成绩、参加口试的时间地点和领取资格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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