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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妮新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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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雪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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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旅游市场秩序违法典型案例(黑龙江哈尔滨康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导游商某某,在接待黑龙江雪乡二日游团队时在大巴车上强售套票,擅自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哈尔滨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管理办法》对导游商某某给予没收违法所得两千七百八十元、罚款二万元,并吊销导游证的处罚。对涉案的哈尔滨康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给予罚款十五万元,并责令停业整顿三个月的处罚;对旅行社直接负责人吴某某给予罚款二万元的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九十八条 旅行社违反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

吊销导游证的案例分析

230 评论(12)

蓝天勒蓝天

先说一下啊!“2004年 英爱 导游员在带团过程中胁迫旅游者消费,情节严重,被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导游证。”这句话应该和王某没有关系吧!一下的答案是完全忽略这句话所答的………1、可以,因为2003年的事件,王某已经被确认是过失犯罪,在不得颁发导游证的情形中有这么一条: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并且王某在2005年有取得的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因此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颁发导游证给王某。对于符合颁发导游证条件的申请领取者,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逾期不予颁发或不予答复的,申请者有权依照《行政复议法》想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复议,或者依据《行政诉讼法》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拒绝对王某颁发导游证的行为是错误的,因为不得颁发导游证的情形如下: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民事行为能力的,2、患有传染性疾病的,3、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4、被吊销导游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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