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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不是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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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筱倩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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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遇到什么难事了, 记得她导游证号吗? 可以去旅游局找她。身份证号也行。

以办导游证的名义诈骗

322 评论(11)

甜甜婉儿

假期出门旅行或随团出游,有些导游强制让旅客购物消费的情况越来越多,游客就导游强制购物和天价购物的投诉也越来越多,因此导游的这种强制购物消费的行为怎么处罚?国家旅游局于2015年9月29日公布了官方文件,特别详细的列举了欺骗、强制购物消费行为的认定方法和对行为主体的具体处罚,下面将详细介绍。一、这些行为欺骗、强制购物消费:1、旅行社、导游领队对旅游者进行人身威胁、恐吓等行为强迫旅游者购物的;2、旅行社、导游领队安排的购物场所属于非法营业或者未向社会公众开放的;3、旅行社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安排购物的;4、旅行社、导游领队安排的购物场所销售商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5、旅行社、导游领队明知或者应知安排的购物场所的经营者有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记录的;6、旅行社、导游领队收取购物场所经营者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7、购物场所经营者存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情形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旅行社、导游领队及购物场所经营者通过安排购物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二、欺骗、强制购物消费行为的处罚:(一)对旅行社的处罚处理;1、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三个月,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2、处三十万元罚款,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五倍罚款;3、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并转入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二)对旅行社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处理;1、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二万元罚款;2、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法人代表和主要管理人员,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3、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并转入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向社会予以公布。(三)对导游、领队的处罚处理:1、没收违法所得,处二万罚款,并吊销导游证、领队证;2、被吊销导游证、领队证的导游、领队,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领队证;3、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并转入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向社会予以公布。(四)对购物场所及其经营者的处理;1、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并转入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向社会予以公布;2、要求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带旅游者进入被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名单的购物场所;3、依法移送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新《旅游法》规定,当旅游者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四种维权方式可供选择。消费者在旅游方面遇到纠纷可通过双方协商;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同时,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注意事项旅游者可以根据权益受侵害的程度、实际拥有的事实证据、对时效以及赔偿金额的期望值高低,和旅行社对事件的处理结果来选择维权途径。

192 评论(9)

小虫超人HC

当今的旅游市场,不乏这类事件!北京前期也出现了比这更严重的骗款事件,解决的方法可以是几个途径1, 找到这个导游的旅行社,出示证据、证人要回你们的钱, 由于这个导游是在旅游途中向游客借钱,这意味着该旅行社要负有一定的责任,有旅行社代理找到或负责2, 持证据直接到当地派出所报警, 有派出所协助处理3,直接到法院申诉, 状告此人, 由法院处理所以, 处理此事并不难!

90 评论(11)

马路口的miraale

有收条把条放好,没有收条找他要钱时录音,把证据取好。如果他还不给钱,就告诉你要报案了,这个行为属于诈骗罪。导游证是通过正规的考试才能取得证件,从理论上来讲导游证不可能从其他渠道获得,那个人的行为是犯罪行为。

144 评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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