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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淘的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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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咩小宝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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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对于没有导游证而提供到有服务的,应由旅游主观部门责令处罚。但刑法没有对相应行为进行规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 安排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或者领队服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 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从事导游、领队活动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予以公告。

舆情未取得导游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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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yzhou512

丽江导游骂游客不买东西比卖淫可耻

【舆情概述】

1月2日,一条丽江导游辱骂游客“不买东西比卖淫可耻”的视频引发关注。

1月3日,云南省丽江市旅游局发布通告称,初步查明涉案导游为刘俊杰,系丽江森龙旅行社安排的导游王光志请来的助手,刘俊杰并无导游证。

1月5日,云南丽江市旅游局通报,对涉事旅行社和导游等相关单位和人员作出处理。其中,对丽江森龙旅行社依法作出罚款30万元,对辱骂游客的无证人员刘俊杰依法作出罚款1万元、并不得在丽江参加导游资格培训考试的行政处罚。

【舆情点评】

第一时间发现舆情,快速应对。1月2日晚间丽江导游骂游客视频曝光后,丽江旅游局3日便迅速在官方微博上做出回应。在自媒体蓬勃发展的今天,第一时间发现负面舆情,并且及时做出回应,就掌握了舆论的主导权。

运用新媒体发布信息,便捷迅速。发布内容翔实,态度恳切。丽江旅游局在运用新媒体方面的实践值得肯定。丽江旅游局通过官方微博及时回应舆情,表态称高度重视,并将立案调查严肃处理,并且希望网友提供更多信息。这一表态即表明了旅游部门严厉追责的决心,又将诚恳的态度传递给网民。

严厉问责,高度重视。视频曝光后,丽江市旅游局高度重视,成立专门调查组并迅速开展调查工作,同时上报丽江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做出批示,要求旅游部门严厉查处。短短两日后,丽江旅游局就做了处理结果,对相关旅游社罚款30万元,对涉事导游罚款1万元并不得在丽江参加导游资格培训考试的行政处罚。

十大旅游冲突危机公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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