樱桃小胖子O
1、打开系统首页
用户打开常用浏览器(建议使用最新版本的浏览器,推荐使用chrome和firefox浏览器,ie8以下版本会有使用兼容问题),在地址栏输入网址:进入如下图所示的“全国监管服务平台”系统登录界面;通过“导游入口”进入登录界面。或直接通过地址进入登录界面。
2、 用户注册
如果导游没有在系统注册,需要在登录界面点击“用户注册”,进入注册界面。导游需要输入自己的手机号,然后输入手机接收到的短信验证码和密码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系统自动登录并跳转到导游认证资料提交界面。
3、用账号和密码登录
导游成功注册账号以后,可以用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
4、 通过短信验证码登录
如果忘记了密码,也可以通过短信验证码方式登录系统。
注意:
a、注册时短信验证码有可能因为运营商问题延迟几分钟才能收到,请耐心等待。
b、导游要用自己的手机号申请账号,一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个账号!

小倩TINA
全国所有导游人员到2017年3月底都要开始申请使用新的导游身份标识,7月底旧导游证禁止使用。下面是关于如何申请电子导游证的相关内容。2017年3月将全面启动的“全国导游公共服务监管平台”具有划时代的意思,这也意味着全国所有导游人员到今年3月底都要开始申请使用新的导游身份标识,7月底旧导游证禁止使用。至于你的所在省份何时落实“电子导游证”政策,请详询当地旅游局。通过“全国导游公共服务监管平台”,主站页面首先可以看到三个入口:“导游领队入口”“行政部门入口”“旅行社及注册机构入口”。仅“导游领队入口”有开放注册,其他两个入口是不允许注册的第一步,使用手机号直接注册;第二步,校验导游资格(与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受旅行社聘用的导游不参与自由执业试点);第三步,上传所需资料;第四步,提交审核。二维码一扫,就可以看到导游身份,查看导游的信息导游通过APP可以看到自己的行程单,历史带团记录,评价信息游客通过APP可以看到导游的信息,还可以评价导游服务,点赞或投诉导游执法部门通过APP可以看到更详细的带团和行程记录,还可查询到导游位置从目前已经申报电子导游证的情况来看,未通过的原因其中有80%以上是因为身份证、电子证件照的不合格。请严格按照《电子导游证申请流程》进行操作:个人身份证要求正、反面满格拍摄。个人证件照要求为2寸白底免冠彩色近照,电子证件照大小要求50K至2M之间,尺寸为413x626像素,仅支持.jpg、.bmp、.png的照片格式。照片请勿旋转,自拍、翻拍、截图等均不合格。为了防止多次上传证件照被拒绝,还请大家在上传之前用「证件照研究院」App进行免费的电子证件照合规性检测,如果不合规,请在「证件照研究院」App上进行拍摄。
偶是吃货范范
我也在关注这个问题,所以搜集了些资料,希望能给你帮助。导游证管理办法 (1999年8月27日 旅管理发[1999]136号) 一、为规范和加强导游证管理,依据国务院《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二、导游证(含临时导游证)是证明持证人已经依法进行导游注册、能够从事导游活动的法定证件。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佩戴导游证。无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依据《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领取的导游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导游证只限持证人本人使用,不得伪造、涂改、转借和买卖。 三、导游证由国家旅游局规定样式规格(附件一)并统一印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旅游行政部门")颁发。 省级旅游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委托地市级旅游行政部门代为颁发导游证。省级旅游行政部门委托地市级旅游行政部门代为颁发导游证的,应当在作出委托决定的同时书面报国家旅游局备案。 四、导游证正面设置中英文对照的"导游证(CHINA TOUR GUIDE)"、导游证编号、导游等级等项目,并在中部贴持证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片,背面设置持证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导游资格(等级)证书号码、语种、服务旅行社、发证机关(钢印、发证日期和有效期限三年等项目。 临时导游证正面用不易为公众看出的字体写有"临时"二字,无导游等级和导游资格(等级)证书号码,背面增设工作单位项目,有效期限为三个月,其余同导游证。 五、导游证与临时导游证分别编号。 导游证编号由大写英文字母"D"和8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其中,"D"表示导游;8位阿拉伯数字中,第一、二位为导游所在省级行政区的标准代码,后6位由发证机关按先后顺序编号,发证机关也可以根据需要确定第三、四位为各地市的地区代码;字母和数字之间用"-"连接。 临时导游证编号由大写英文字母"L"和8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其中,"L'表示临时导游,其余同导游证编号。 六、申请领取导游证,必须依照《条例》和国家旅游局的其他有关规定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并不具有《条例》第五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旅行社(含导游公司,下同)可代申请人统一办理导游证申领手续。 领取导游证,须持以下材料向所在地的省级旅游行政部门或省级旅游行政部门委托的地市级旅游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一)申请人的《导游人员资格证书》或《导游员等级证书)(交验); (二)与旅行社订立的劳动合同或在导游公司登记的证明材料; (三)按规定填妥的《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式两份,样式见附件二)。 发证机关经审核,对符合规定条件和材料符合要求的,向申请人员颁发导游证;对不符合颁证条件的,当面通知申办人或书面通知申办人;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求申办人进行补充、修改。 七、申请领取临时导游证,必须是具有实际需要的特定语言能力的人员,并不具有《条例》第五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领取临时导游证,须持以下材料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一)由旅行社出具的临时导游证申请书; (二)填妥的《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式两份,须注明"申请领取临时导游证"); (三)证明申请人员具备特定语言能力的材料。 发证机关经审核,对符合颁发临时导游证条件的,颁发临时导游证;不符合条件的,当面通知申办人。 八、导游证有效期3年,从发证之日起计算。持证人在有效期满后继续从事导游活动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持即将到期的导游证、导游资格(等级)证书和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式两份,须注明"到期换发"),向发证机关申请换发。 临时导游证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并不得展期。旅行社需再次聘用的,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重新申办临时导游证。 九、持证人在导游证有效期内变换服务旅行社继续从事导游活动的,应当持原旅行社同意调出或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由原旅行社剪角作废的原导游证、导游资格(等级)证书、与新聘用旅行社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式两份,需注明"变更换发"),向新聘用旅行社所在地的发证机关申请换发导游证。 在有效期内因晋升导游等级需换发导游证的,需持原导游证和新取得的导游等级证书和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式两份,需注明"变更换发"),向所在地的发证机关申请换发导游证。 十、导游证遗失,持证人应当及时报告服务旅行社,由旅行社持遗失导游证的《申请导游证登记表》到发证机关办理挂失手续,由发证机关将遗失导游证的号码、持证人、发证机关和日期等在《中国旅游报》或所在地一家省级日报上刊登遗失和作废声明,然后由持证人或其所服务的旅行社持导游资格(等级)证书、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式两份,须注明"遗失补发"),向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在申请补发导游证期间,申请人不得从事导游活动。 导游证损坏,持证人应当持原导游证、导游资格(等级)证书和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式两份,须注明"损坏换发"),向发证机关申请换发。 十一、依据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换发和补发导游证,导游证有效期重新计算。 依据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换发导游证,使用原导游证号码;依据本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补发导游证,原导游证编号作废,由发证机关重新编号。 十二、持证人应当接受旅游行政部门依法进行的检查,按检查机关和检查人员的要求出示导游证和提交有关材料。 旅游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导游持证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时,应当出示检查证件,否则导游人员可以拒绝接受检查。 十三、持证人违反《条例》及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使用导游证,旅游行政部门可以依据《条例》的有关规定,作出责令改正和暂扣、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等处罚,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擅自扣留、销毁、吊销导游证。 十四、景点景区导游人员的导游证管理,由各省级旅游行政部门依据本地区景点景区导游人员管理办法,参照本办法作出规定,但其导游证只能在本景点景区内使用,其样式规格必须与本办法规定的导游证样式规格有明显区别。 十五、本办法由国家旅游局负责解释。 十六、本办法从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国家旅游局1988年1月4日发布的《关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证书的暂行办法》和1989年12月11日发出的《关于颁发和管理导游员证书的通知》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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