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3

  • 浏览数

    217

twinkle100
首页 > 导游证资格证 > 导游证通过电子证

3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老李重庆

已采纳

导语:全国所有导游人员到2017年3月底都要开始申请使用新的导游身份标识,7月底旧导游证禁止使用。下面是关于如何申请电子导游证的相关内容。

2017年3月将全面启动的“全国导游公共服务监管平台”具有划时代的意思,这也意味着全国所有导游人员到今年3月底都要开始申请使用新的导游身份标识,7月底旧导游证禁止使用。

Tip:所在省份何时落实“电子导游证”政策,请详询当地旅游局。

网址

“全国导游公共服务监管平台”,主站页面首先可以看到三个入口:“导游领队入口”“行政部门入口”“旅行社及注册机构入口”。

仅“导游领队入口”有开放注册,其他两个入口是不允许注册的

第一步,使用手机号直接注册;

第二步,校验导游资格(与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受旅行社聘用的导游不参与自由执业试点);

第三步,上传所需资料;

第四步,提交审核。

二维码一扫,就可以看到导游身份,查看导游的信息

导游通过APP可以看到自己的行程单,历史带团记录,评价信息

游客通过APP可以看到导游的信息,还可以评价导游服务,点赞或投诉导游

执法部门通过APP可以看到更详细的带团和行程记录,还可查询到导游位置

监管平台具有的五大功能

1、 导游执业管理

导游通过平台申请领取基于智能移动端的电子导游证,取代原有导游IC卡,更加方便导游领证、执业、保管。

2、 导游执业信息全记录

平台是导游执业的“记录仪”,归集了导游执业信息、游客评价及奖惩投诉信、带团实时位置等,实现对导游事中事后监管。

3、 导游服务评价和投诉

游客、用人单位等可通过平台或对接平台的商业网站,对导游服务进行评价,使评价成为检验导游服务好坏的“晴雨表”。

4、 旅游部门监管执法

旅游执法人员通过平台实时查询导游位置、认证导游信息、核对行程单和电子合同、在线记录导游违法信息等,提升执法信息化水平。

5、 其他公共服务

随着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将实现导游网上培训、星际评价、信息咨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公共服务。

监管平台服务的五大对象

电子导游证将成打击非法旅游利器

此次更换电子导游证为导游的自由职业打下基础,电子导游证更换后,在电子平台上能够及时的查阅导游的信息、评价和所带旅游团的信息,便于省市之间的横向沟通和对导游的监管。同时,导游不再受限于旅行社,转向个体化。

游客和政府监管部门人员可以对导游进行评价、点赞和排名等,游客查阅导游的'电子导游证后,可分辨导游证的真伪,方便游客选择的同时,也对优秀的导游进行扶持,更为游客提供高品质的服务。除了电子导游证外,导游还将要准备电子行程单,在购买团队票、打折票的同时,景区也将对导游实行监管。

导游证通过电子证

149 评论(15)

jessica0707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导游执业行为,提升导游服务质量,保障导游合法权益,促进导游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导游执业的许可、管理、保障与激励,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国家对导游执业实行许可制度。从事导游执业活动的人员,应当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和导游证。国家旅游局建立导游等级考核制度、导游服务星级评价制度和全国旅游监管服务信息系统,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运用标准化、信息化手段对导游实施动态监管和服务。第四条旅游行业组织应当依法维护导游合法权益,促进导游职业发展,加强导游行业自律。旅行社等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导游的管理和培训,保障导游合法权益,提升导游服务质量。导游应当恪守职业道德,提升服务水平,自觉维护导游行业形象。第五条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机构积极弘扬导游行业先进典型,优化导游执业环境,促进导游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第二章导游执业许可第六条经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方可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国家旅游局负责制定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政策、标准,组织导游资格统一考试,以及对地方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导游资格考试实施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导游资格考试具体工作。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家旅游局另行制定。第七条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并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人员,可以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信息系统向所在地旅游主管部门申请取得导游证。导游证采用电子证件形式,由国家旅游局制定格式标准,由各级旅游主管部门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信息系统实施管理。电子导游证以电子数据形式保存于导游个人移动电话等移动终端设备中。第八条在旅游行业组织注册并申请取得导游证的人员,应当向所在地旅游行业组织提交下列材料:(一)身份证;(二)导游人员资格证;(三)本人近期照片;(四)注册申请。旅游行业组织在接受申请人取得导游证的注册时,不得收取注册费;旅游行业组织收取会员会费的,应当符合《社会团体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以导游证注册费的名义收取会费。第九条导游通过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取得导游证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在1个月以上。第十条申请取得导游证,申请人应当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信息系统填写申请信息,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身份证的扫描件或者数码照片等电子版;(二)未患有传染性疾病的承诺;(三)无过失犯罪以外的犯罪记录的承诺;(四)与经常执业地区的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经常执业地区的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确认信息。前款第(四)项规定的信息,旅行社或者旅游行业组织应当自申请人提交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认。第十一条所在地旅游主管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取得导游证的申请,应当依法出具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书面凭证。需补正相关材料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收到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所在地旅游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核发或者不予核发导游证的决定。不予核发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第十二条具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核发导游证:(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患有甲类、乙类以及其他可能危害旅游者人身健康安全的传染性疾病的;(三)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四)被吊销导游证之日起未逾3年的。第十三条导游证的有效期为3年。导游需要在导游证有效期届满后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前3个月内,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信息系统向所在地旅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本办法第十条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的材料。旅行社或者旅游行业组织应当自导游提交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确认信息。所在地旅游主管部门应当自旅行社或者旅游行业组织核实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并对符合条件的导游变更导游证信息。

274 评论(11)

老太婆心态好

11月1日,国家旅游局发布《导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导游执业的许可、管理、保障与激励、罚则等作了明确规定,《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导游证采用电子证件形式,由国家旅游局制定格式标准,由各级旅游主管部门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信息系统实施管理。电子导游证以电子数据形式保存于导游个人移动电话等移动终端设备中。据悉,原IC卡导游证已于2017年10月31日停止使用,全国全面启用电子导游证。

网络配图

“这是一个最大变化,我们已经开始换证了。”在四川执业的一位导游告诉记者,按照《办法》要求,导游胸前戴个“牌牌儿”举个“小旗儿”的形象要变化了,今后,他们的导游证将直接保存在手机的APP里备查,不需要带在身上了。

网络配图

此外,《办法》加强了对导游权益的保护,导游在执业过程中,其人格尊严受到尊重,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合法权益受到保障。《办法》明确,对于旅行社和旅行者提出侮辱人格、违反其职业道德、不符合我国民族风俗习惯等要求,导游有权拒绝;旅行社要求导游接待以不合理

低价组织的旅游团队或者承担接待旅游团队的相关费用的,导游有权向旅游主管部门投诉举报;鼓励景区对持有导游证从事执业活动或者与执业相关活动的导游免除门票。同时,《办法》规定,旅行社应当提供设置“导游专座”的旅游客运车辆,安排的旅游者与导游总人数不得超过旅游客运车辆核定乘员数。导游应当在旅游车辆“导游专座”就坐,避免在高速公路或者危险路段站立讲解。

324 评论(8)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