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者孙llllll
为了你这个问题,我仔细查了一下相关文件,考试条件和大纲,国家文旅部门 2019报考条件里,没有规定无刑事记录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只是对学历有所要求!意思就是只要洗心革面,从此本本分分重新做人,真正想从事导游事业的!即便以前有案底,导游证是可以报考的!也奉劝很多回答问题的答主,答案不要随心所欲,一定要严谨,有的时候一份答案对你来讲无所谓,但是对很多人来说他是一份宝贵的希望,也希望通过这个答案鼓励曾经误入歧途,现在想重新好好生活的孩子,踏踏实实,重新去生活吧!
地板中的神话
1.报考,费用快一千,2.笔试3本书+口试8篇景点文章,到时考场上抽签2篇,还有导游处理的一些问题回答。3.两科一起过,才能拿到导游证。4一年两次报考机会,挂科可以补考,要交钱的,但要在同一年过两科。4有了导游证,要带团,就得挂靠旅行社,拿到IC卡 5.每年都要考试和交钱,通称年审
念念花语
导游资格证缺考,本次的考试记为“0”分,不影响下次的报考, 不会被记入诚信档案的。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经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导游服务公司登记,方可持所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者登记证明材料,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领导游证。”由此可见,申请领取导游证应取得的条件是:
已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即通过全国导游人员资格统一考试,是获得国家旅游局颁发的资格证书的人员,这是申请领取导游证书的前提条件。
申请人向主管旅行社的管理部门申报: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应当按《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自收到申请领取导游证的书面申请之日起15日内,颁发导游证,发现有《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五条的情形,不予颁发导游证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旅游行政部门颁发导游证,是现代行政管理中的一种法律制度,是准予申请领取导游证人员从事导游活动的具体行政行为。该行为直接决定了申请人能否从事导游职业,直接影响着他们的合法权益。因此,《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表达了三层含义:
(1)旅游行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申领人,必须在收到申请人领取导游证的书面申请之日起15日内,颁发导游证。这是一条强制性规定,这表明,旅游行政部门对符合发证条件的申请人必须颁发导游证,不允许存在“可以不予颁发”的情形。
(2)对符合申领条件逾期不予颁发或答复,使申领人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这是旅游行政部门的一种不作为的失职表现,申领人可依照《行政复议法》向上一级旅游行政部门申请复议,或者依据《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不符合颁证条件的情形,仅限于《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的四种情形,旅游行政部门只有在上述四种情形之一出现时,才可以决定不予颁发导游证,同时,对不予颁发导游证的,旅游行政部门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申领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导游证
优质导游证资格证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