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3

  • 浏览数

    330

猫19820728
首页 > 导游证资格证 > 使用别人导游证怎么处罚

3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老幺2010

已采纳

导游证借给别人使用得罚6分。 依据《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将导游人员扣分的违规行为归纳为27种:一、扣除10分的行为1、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2、诱导或安排旅游者参加黄、赌、毒活动项目的;3、有殴打或谩骂旅游者行为的;4、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5、未通过年审继续从事导游业务的;6、因自身原因造成旅游团重大危害和损失的。二、扣除8分的行为1、拒绝、逃避检查,或者欺骗检查人员的;2、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的;3、擅自终止导游活动的;4、讲解中掺杂庸俗、下流、迷信内容的;5、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的。三、扣除6分的行为1、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购买旅游者物品的;2、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3、因自身原因漏接漏送或误接误送旅游团的;4、讲解质量差或不讲解的;5、私自转借导游证供他人使用的;6、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救助的。四、扣除4分的行为1、私自带人随团游览的;2、无故不随团活动的;3、在导游活动中未佩带导游证或未携带计分卡;4、不尊重旅游者宗教信仰和民族风俗。五、扣除2分的行为1、未按规定时间到岗的;2、10人以上团队未打接待社社旗的;3、未携带正规接待计划;4、接站未出示旅行社标识的;5、仪表、着装不整洁的;6、讲解中吸烟、吃东西的。导游人员10分分值被扣完后,暂停从事导游业务,须接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继续从事导游业务。导游人员一次被扣10分的,接受旅游行政部门的相应处罚。

使用别人导游证怎么处罚

149 评论(9)

无痕之音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第十六条,导游证借给别人使用得罚6分。

依据《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将导游人员扣分的违规行为:

一、扣除10分的行为

1、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

2、诱导或安排旅游者参加黄、赌、毒活动项目的;

3、有殴打或谩骂旅游者行为的;

4、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

5、未通过年审继续从事导游业务的;

6、因自身原因造成旅游团重大危害和损失的。

二、扣除6分的行为

1、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购买旅游者物品的;

2、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

3、因自身原因漏接漏送或误接误送旅游团的;

4、讲解质量差或不讲解的;

5、私自转借导游证供他人使用的;

6、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救助的。

扩展资料:

导游证好处

导游证要有免费旅游、兼职导游、工作自由、锻炼领导能力、扩大人脉、自我提升等好处:

1、免费旅游:进入全国各大景点可以免门票。

2、做兼职导游:利用假期带团,增加收入。

3、做全职导游:边走边玩边挣钱的理想职业。

4、锻炼口才和社交能力:更易获用人单位青睐。

5、扩大就业渠道:做全职导游,月薪过万没问题。

6、扩大人脉:增加发展途径。

7、工作自由:导游的工作是自由的,旺季工作,淡季休息,有足够时间去做想做的事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导游证

118 评论(12)

晃晃悠儿

法律分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被吊销导游证的导游、领队和受到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处罚的旅行社的有关管理入员,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或者从事旅行社业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一百零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从事导游、领队活动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予以公告。导游、领队违反本法规定,私自承揽业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导游、领队违反本法规定,向旅游者索取小费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退还,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节严重的,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214 评论(15)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