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小恶魔
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通知,现将我市2020年1月自学考试成绩复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考生对本人2020年1月自学考试某科目的成绩有疑异的,可持本人自考准考证、身份证到我办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受理时间:2020年5月22日-6月2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地点: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一楼招考服务大厅(地址:罗湖区泥岗西路1068号);联系电话:0755-82181999。扩展资料复查范围(一)我省自学考试答卷复查范围仅限于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等项目,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答题评分宽严等不在复查范围内。答卷复查由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考生不得查看答卷原件及其副本,也不得复印答卷。(二)我办仅接受在我市参加2020年1月自学考试考生的复查申请。参考资料来源:深圳招考网-关于申请2020年1月自学考试成绩复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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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参加考试后,如有考试成绩不合格(不满60分)者,可参加省考试院组织的该门课程的下一次考试,直至合格。考生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所在市自考办提出“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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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投诉自考机构的,可以去消费者协会或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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