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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新悦
首页 > 广东专升本 > 广州自考考籍转到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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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超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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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 好,外省的专业和广东省的专业有相同的,就可以转。如果没有,就转不了。同时,您去之前可以打一下外省自考办的情况,这样对您所选择的专业有很大的帮助。参考于“东莞市华泰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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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囧小胖只

自考同省份内的城市考点更换可以直接在自考办申请考点变更。如果是跨省的城市考点更换,就要先去转出省办理考籍转出,之后去转入生办理考籍转入。这点有点像户籍的管理方式,具体方法每个省的政策不一样,建议咨询一下本省教育考试院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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馋猫也优雅

一:针对近日考生询问的考籍转出问题,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相关负责人建议,如果考生已经参加了刚刚结束的4月自考,如不是特别着急,最好等成绩发布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由于工作变动,考生小孟准备把考籍转回河南老家,询问是否能在办理转出手续之后再把4月自考中通过的课程成绩转到河南当地。对此,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考生办理转出考籍的手续后,所有合格成绩都将随整个考籍一次性转出,而不能一门课程一门课程地转。因而尚未发布的成绩就不能转出。考生如想将4月自考成绩一起随考籍转出,可等到6月8日成绩发布之后再持准考证到北京教育考试院一层服务大厅办理转出手续。  考生需要注意,按照相关规定,自考考籍一旦转出北京则不能再次转入北京。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转考考生在考籍转入地需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转入地申请毕业。转出手续只能在考生接待日办理,其中,6月16日到7月17日,由于毕业审定的缘故,考生接待日将暂停。  考籍在外省的考生如想转入北京参加自考,办理转入手续时要携带北京市自学考试准考证、转入介绍信、成绩单。转入的课程与北京市专业计划规定的课程名称及要求相同或相近方可转入。在北京和外省同时交叉考试是不允许的。已经在北京注册的考生,如果考试期间同时在外省参加部分课程的考试,其成绩不能转入北京。如先在外省参加考试,后因工作等原因到北京参加自考,则允许将在外省取得的合格成绩转入北京。第二个参考:自学考试考籍档案的转移手续如何办理? 一、外省转入 在其他省取得自学考试合格成绩,拟转入青海省继续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1、向原所在省提出转考申请,并在原所在省办理转出手续。2、考生在转考后的两个月之内,到省考试管理中心自考科办理转入手续。考生办理转入手续要持原所在省转出所填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登记表》及身份证原件,在青海已有准考证号的考生还需持青海的准考证。3、省考试管理中心自考科在办理考生考籍档案转入手续时,对在青海省已有准考证号的考生直接合档,考生到转入地继续报名参加考试。在青海省没有准考证号的考生,需先到转入地自考报名点报名参加考试,待取得准考证后办理转入手续。二、转往外省 考生在青海省已取得一科或一科以上合格成绩拟转往外省继续参加考试的;1、首先到考试的所在州(地、市、县)招生考试办公室提出转移考籍档案申请报告,出示单科合格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认真按表中要求事项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表中“合格课程及成绩”一栏由州(地、市、县)招生考试办公室填写。各州(地、市、县)招生考试办公室认真核实该表后,应在“转出省州(地、市、县)级招考办意见”一栏内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2、考生凭单科合格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和填写好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登记表》到省考试管理中心自考科办理转考手续。3、考试管理中心自考科在接到以上材料后进行认真复核,复核后在“转出省省级自考办意见”一栏内填写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并在照片上加盖骑缝章。一份留各州(地、市、县)招考办,一份留省自考办,另一份由考生带往转入省自考办报到。4、两个月后考生凭《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登记表》、单科合格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转入省自考办查询。三、省内转考 考生在省内某一地取得一科或一科以上合格成绩,因工作调动到省内另一地继续参加自学考试的,不需要办理转考手续。只需持原有的准考证、单科合格证和单位证明信到转入地区招考办登记,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继续参加考试。转入地招考办对此类考生要登记造册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上交省考试管理中心自考科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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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梦少年0215

综述:备齐相关证明材料即可转换。只需凭有关证件证明,即可办理自考转考。转出需要材料:考生凭转考介绍信、身份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到转入省自考办办理落籍手续。转入需要材料:凭转出省的省级转考证明,到转入市自考办办理落籍手续。自考简介:自考本科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的简称,自考本科是我国基本高等教育制度之一,成绩合格后由主考学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联合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学信网可查,符合条件者由主考大学授予学士学位。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自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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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逃跑的桃子

可以,但是要取得一科以上的成绩才行,没有成绩的考籍不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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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888888oo

不是全国统一的,有一定的地方性的,教材不一样,如果考的科目一样可以转的话,每一科目需要交一定的费用。至于能不能对应转,需要去咨询当地的自考办,因为每个地方政策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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姹紫嫣红NEI

自考考籍转出手续:一、考生已取得一门以上合格成绩,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和自考牡丹报考卡注销凭证到主考院校申请办理转籍手续,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籍申请登记表》。市自考办经审核无误后,出具全国统一式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以机要形式递送至考生考籍转入地,不得由考生自行携带。二、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期间,考籍不得转出。三、本市范围内转专业报考的考生,不需办理考籍转出手续。考生只需到新报考的主考院校申请办理报名手续,并对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申请免考手续即可。四、已经取得报考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应在本市主考院校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明白了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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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可京99

可以的。以下是流程:注册新准考证考就行。最后办一下合档。关于自考转往外省的介绍:1、考生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到转出市自考办办理转出申请手续,填写《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一式三份。 2、转出市自考办通过计算机对申请转出考生的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进行审核及转出处理后,在考生填写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市自考办公章。 3、转出市自考办将《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两份及考生原始《省自学考试考生登记卡》封装并加盖密封章报省自考办。 4、省自考办根据各市所报《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通过计算机核对及转出处理后,向转入省自考办开具《省自学考试转考成绩证明》,并在考生填写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省自学考试考籍专用章。 5、省自考办将《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一份及考生原始《省自学考试考生登记卡》封装并加盖密封章向转入省寄发或由考生自带。 关于自考省外转入的介绍:1、考生持转出省自考办出具的转考介绍信、转考成绩证明、课程合格证书或转考档案材料,到省自考办办理申请手续,填写《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一式三份。 2、省自考办对转入档案进行审核,并在考生填写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省自学考试考籍专用章。 3、省自考办将外省转入档案材料和《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两份封装并加盖密封章提供给转入市自考办,课程合格证书由考生妥善保存。 4、考生持省自考办提供的转考材料、课程合格证书到转入市自考办办理转入申请手续。课程合格证书经转入市自考办验证后,由考生妥善保存,毕业时使用上述证件。 课程合格证书分两种: (1)外省原始课程合格证书; (2)由外省合格证书转换后的《省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书》。转换后的课程合格证书为人工书写,并在准考证号下方注明转出省名称,加盖省自学考试考籍专用章。 5、转入市自考办待转入考生取得新准考证号后,将填有新准考证号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一份于每年5月、11月报省自考办,另一份经市计算机室进行转入处理后,连同其他转考材料存档。 6、省自考办计算机室根据上报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进行考籍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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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歪悠爱福喔

首先确定的是,自考是可以申请转考的。一、具体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第五章“考籍管理”中,第二十四条规定: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取得一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后,省考委,即应为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转地区、或转专业参加考试的,按考籍管理办法办理有关手续。二、教育部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第五章“转考”中,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规定:1、在籍考生,离开原报考地、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应当办理转考手续。2、考生在省际间转考,必须通过省级考办办理。各省级考办,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符合本规定要求的考籍档案。3、考生在省内转考,在省内跨地(市),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是否需要办理转考手续,由各省级考办根据实际情况决4、考生的转出手续:(1)考生已取得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持身份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到地级考办办理转考手续,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登记表》,经省级考办审核无误后,方能转出。(2)省级考办在办理转考手续时,要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成绩,出具全国统一式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考籍档案转出时省级考办应当以机要形式递送,不得由考生自行携带。(3)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期间,考试成绩不得转出。(4)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在原报考所在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已经失效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5)考籍档案转出时应当加盖密封章和骑缝章,省级考办保留存根备查。未通过省级考办批准的转出手续,不予承认。(6)考生跨省转考后,考籍档案应当以转出地的省级考办转出的考籍档案为准。扩展资料:考生转考后的转入手续:1、考生在办理考籍档案转入前,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考生应当持身份证、及原报考所在地考办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登记表》到、转入地省级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办理考籍转入手续。2、转入的考籍档案,必须符合第十六条第三、四款的规定,转入的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考办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为准,转入地省级或者地级考办,要办理接收档案登记。3、转考考生,应当按转入地省级考办、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考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的规定,由转入地省级考办按照有关文件制订。4、转考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转入地,申办毕业手续。户口迁移者、军人或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者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5、如果转出地的省级考办,未保存考生合格课程的试卷,转入地的省级考办,不得以无考生合格课程的试卷为由,拒绝考生转入。参考资料:教育部考试中心_《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教育部_《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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