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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叶草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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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运大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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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小二寸红底或蓝底照片3张职称证(助工就可以)一级消防工程师签约时需要提供的证件(转注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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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敌沈阳人

取得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当受聘于一个经批准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通过聘用单位向本单位所在地(聘用单位属企业的,通过本企业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交注册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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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style

注册消防工程师有以下几点业绩要求:受聘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注册消防工程师,每个注册有效期应当至少参与完成3个消防技术服务项目;受聘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注册消防工程师,一个年度内应当至少签署1个消防安全技术文件。消防安全技术文件包括:(1)消防技术咨询、消防安全评估、火灾事故技术分析等书面结论文件;(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年度消防工作综合报告;(3)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书面结论文件;(4)灭火器维修合格证;(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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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猫大王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以下简称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是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注册审批部门。   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自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本规定施行前已经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但尚未注册的,应当在本规定施行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  逾期bai未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达到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申请初始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注册消防工zhi程师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三)聘用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证明材料;  (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或者人事证明复印件。  聘用单位同时申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申请人无需提供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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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ilovesanny

一、注册定义及分类(一)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规定: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方能以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的名义执业。未经注册,不得以注册消防工程师的名义开展执业活动。注册消防工程师应受聘于一个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担任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以下简称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是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注册审批部门。(三)注册又分为“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和“重新注册”。(1)初始注册:指的是注册消防工程师,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注册消防工程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进行初次注册。  ①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自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本规定施行前已经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但尚未注册的,应当在本规定施行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  ②逾期未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达到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2)延续注册:是指注册消防工程师在系统中注册日期到期,消防工程师可以进行延续注册。(3)变更注册:是指注册消防工程师提供聘用单位变更、聘用单位名称变更和注册消防工程师姓名变更。(4)重新注册:是指注册消防工程师在系统中注销,注册消防工程师可以重新注册。二、注册提交的资料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申请初始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初始注册申请表;(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等复印件;(三)聘用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证明材料;(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或者人事证明复印件。聘用单位同时申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申请人无需提供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材料。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还应当提交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第十九条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前,按照本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延续注册申请表;(二)原注册证、执业印章;(三)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或者人事证明复印件;(四)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执业业绩证明材料;(五)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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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rry6151123

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第十二条,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一)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见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下同)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二)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三)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四)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五)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六)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报名条件说明◆◆(一)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范围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包括: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技术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火灾事故技术分析等消防技术工作。(二)工作年限的计算方式工作年限、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三)学历、学位条件的具体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包括经过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取得的学历和学位,以及其他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免试条件◆◆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六条,符合《暂行规定》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一)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上述科目考试并合格,可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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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吴邪

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注册首先需要聘用企业的营业执照等企业资料;另外《注册消防工程师聘用信息登记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有效身份证明,与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文件、聘用证明,申请登记前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还要有原工作或聘用单位出具的解聘合同、离职证明等证明材料。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当受聘于一个经批准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通过聘用单位向本单位所在地(聘用单位属企业的,通过本企业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交注册申请材料。继续教育是注册消防工程师延续注册、重新注册和逾期初始注册的必备条件。在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各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应当按照规定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注册证的每一注册有效期为3年。注册证在有效期内是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消防工程师本人保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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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羯女悠悠

一申请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的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取得一级或者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二)受聘于一个经批准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三)无不予注册的情形。二申请消防工程师初始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初始注册申请表;(二)一级或者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三)身份证明复印件;(四)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聘用单位同时申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无需提供);(五)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或者退休证复印件;(六)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材料(在取得资格证书1年内申请初始注册的无需提供)。注册消防工程师,是指经考试取得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后,从事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对通过考试取得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且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中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择优聘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其中,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取得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可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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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perwizPx

您好,中华消防网校为您解答!建议您网络搜索查看《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43号),下面为注册部分内容摘要,供参考。第二章 注 册第八条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方能以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的名义执业。未经注册,不得以注册消防工程师的名义开展执业活动。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以下简称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是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注册审批部门。第十条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注册分为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和变更注册。第十一条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二)受聘于一个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担任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三)无本规定第二十三条所列情形。第十二条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所在地(企业工商注册地)的省级或者地市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交注册申请材料。申请注册的人员,拟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分支机构所在地开展执业活动的,应当通过该分支机构向其所在地的省级或者地市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交注册申请材料。第十三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收到注册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凭证并载明理由。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地市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注册申请后,应当在三日内将申请材料送至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第十四条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对申请人条件和注册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注册决定。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作出注册决定的,经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第十五条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作出注册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颁发相应级别的注册证、执业印章,并向社会公告;对作出不予注册决定的,应当出具不予注册决定书并载明理由。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注册证、执业印章式样由公安部消防局统一制定,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组织制作。第十六条注册证、执业印章的有效期为三年,自作出注册决定之日起计算。申请人领取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执业印章时,已经取得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执业印章的,应当同时将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执业印章交回。第十七条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自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本规定施行前已经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但尚未注册的,应当在本规定施行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达到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第十八条申请初始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初始注册申请表;(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等复印件;(三)聘用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证明材料;(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或者人事证明复印件。聘用单位同时申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申请人无需提供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材料。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还应当提交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第十九条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前,按照本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延续注册申请表;(二)原注册证、执业印章;(三)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或者人事证明复印件;(四)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执业业绩证明材料;(五)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第二十条注册消防工程师在注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申请变更注册:(一)变更聘用单位的;(二)聘用单位名称变更的;(三)注册消防工程师姓名变更的。第二十一条申请变更注册,应当提交变更注册申请表、原注册证和执业印章,以及下列变更事项证明材料:(一)注册消防工程师变更聘用单位的,提交新聘用单位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证明材料,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或者人事证明复印件,与原聘用单位解除(终止)工作关系证明;(二)注册消防工程师聘用单位名称变更的,提交变更后的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三)注册消防工程师姓名变更的,提交户籍信息变更材料。变更注册后,有效期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原注册有效期届满在半年以内的,可以同时提出延续注册申请;准予延续的,注册有效期重新计算。第二十二条注册消防工程师在申请变更注册之日起,至注册审批部门准予其变更注册之前不得执业。第二十三条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年龄超过70周岁的;(二)申请在非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或者两个以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注册的;(三)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因违法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四)未达到继续教育、执业业绩要求的;(五)因存在本规定第五十条违法行为被撤销注册,自撤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三年的;(六)因存在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二项、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违法执业行为之一被注销注册,自注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三年的;(七)因存在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项、第三项违法执业行为之一被注销注册,自注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一年的;(八)因违法执业行为受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行政处罚,未履行完毕的。第二十四条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执业印章遗失的,应当及时向原注册审批部门备案。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或者执业印章遗失、污损需要补办、更换的,应当持聘用单位和本人共同出具的遗失说明,或者污损的原注册证、执业印章,向原注册审批部门申请补办、更换。原注册审批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日内办理完毕。补办、更换的注册证、执业印章有效期延续原注册有效期。希望可以帮到您,谢谢!

248 评论(12)

五十岚零

首先需要聘用企业的营业执照等企业资料;《注册消防工程师聘用信息登记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有效身份证明;与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文件、聘用证明;申请登记前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原工作或聘用单位出具的解聘合同、离职证明等证明材料。

324 评论(15)

离风携妻同行

可以,消防重点安全单位,比如说化工厂什么的

200 评论(10)

tianyaguke1968

当然可以的

199 评论(10)

亓亓小屋

消防工程师要学的东西特别多,三本教材1200多页,还有十几本规范,而每个考题考的内容都有可能覆盖三本教材以及所有规范,那么必须所有东西都得弄懂才能考试,基于此选择机构就得选择讲考点多的,比如建业网校、北京建业网校等,主要看背景,报班主要目的是考试,不是学习,所以要擦亮眼睛。

108 评论(14)

你好,朋友们

一申请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的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取得一级或者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二)受聘于一个经批准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三)无不予注册的情形。二申请消防工程师初始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初始注册申请表;(二)一级或者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三)身份证明复印件;(四)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聘用单位同时申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无需提供);(五)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或者退休证复印件;(六)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材料(在取得资格证书1年内申请初始注册的无需提供)。注册消防工程师,是指经考试取得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后,从事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对通过考试取得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且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中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择优聘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其中,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取得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可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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