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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babayue
首页 > 消防工程师 > 一级消防工程师报名工作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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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极尐壊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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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最后是在哪里报考的,我情况和你一样,我当时都没注意这个要求,已经考过一科了,不知道今年这样继续报,如果过了,会不会通不过审核?

113 评论(11)

lulu酱求好运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全国有效,一般情况下,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需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考,所以工作地和户籍所在地不一致,不一定非得回到原户籍地报名,只要满足工作省份的要求等可以在工作地报考。

183 评论(15)

伪文艺的姑娘

通常注册类报考的工作年限,指的是从事本行业的工作年限。如果要报考消防工程师,最好找消防企业或与消防企业相近的公司帮忙盖章,证明从事本行业或相近的工作。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辅导教材共三册,含《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一二级资格考试考生均适用,是公安部消防局委托中国消防协会组织编写的唯一一套辅导教材。为了适应形势的发展,满足广大考生和读者需要,2018年对教材进行了再次修订,定于2018年7月份由中国人事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

288 评论(11)

boboyoung1983

必须是具有消防资质的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才可以的,如果没有的话是报不上名的,不过现在大多数的培训机构都能够解决!!

168 评论(12)

乖乖米飞

一消报名表上的单位必须与工作证明单位一致,否则很有可能不能审核通过的。

343 评论(14)

xiaoyimoon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报考条件工作年限证明可以盖章的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与该机构或单位业务范围和本人资格级别相符的消防安全技术活动。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火灾事故技术分析等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主要从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可以看一下chinatat上的汇总。

272 评论(10)

蛋蛋的肉粑粑

具体要根据报考当年的报名通知而定,如果报名通知对报考单位有属地限制,则只有所报考省份的省内单位才可以,如果对报考单位没有地域限制,则外省的单位也可以报考!

276 评论(15)

笨笨的2003

这个我就不知道

171 评论(11)

摆脱拖延症

需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盖章2019年一级消防工程师免试条件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六条,符合《暂行规定》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一)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上述科目考试并合格,可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另外,今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报名条件中特别针对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范围、工作年限的计算方式、以及学历、学位条件的具体要求做了说明:关于消防安全技术工作范围,具体包括: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技术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火灾事故技术分析等消防技术工作。关于工作年限的计算方法,工作年限、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关于学历、学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包括经过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取得的学历和学位,以及其他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314 评论(13)

罗曼蒂克123

不是的。必须是具有消防资质的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才可以的,工作单位没有地域要求。

347 评论(13)

吃出新味来

想要的,必须证明从事相关工作多少年。

162 评论(14)

嗜吃福將

你好题名考试网为你解答通常注册类报考的工作年限,指的是从事本行业的工作年限。如果要报考消防工程师,最好找消防企业或与消防企业相近的公司帮忙盖章,证明从事本行业或相近的工作。考试报名时不需要开证明,只要在考试报名表上盖章,上面有个人的详细信息,包括从事本行业的工作年限,当然一定要填写符合报考的年限,否则无法通过现场审核的。总之,报名表上的内容都要认真填写,不要空项。更多详情在题名考试网查询

359 评论(8)

兜兜兜尔

必须要的。

339 评论(9)

吃那么一天

只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重点单位、消防队、建筑设计院、消防设施施工企业等才可以证明您从事了消防安全技术工作。那么,到底哪些单位属于消防重点单位呢?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明确规定:第十三条下列范围的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以下统称公众聚集场所);(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三)国家机关;(四)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信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九)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十)重要的科研单位;(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311 评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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