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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小可爱
仗剑拂衣去
根据《教育法》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还要对此老师予以开除处理。
萤火虫696969
这种行为违法,因为没有幼儿教师资格证是不能上岗的,打孩子耳光更不应该,应该严惩这样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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