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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馄饨小馄饨
首页 > 健康管理师 > 乙肝携带者能考健康管理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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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舞迷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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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办理

239 评论(15)

冬冻咚洞

你好,是不可以办的。

149 评论(12)

角落里的镜子

回答 亲,病情分析:每个人在办理健康证的时候,都是需要检查乙肝五项确诊患者是否有乙肝。乙肝包括乙肝小三阳和乙肝大三阳,大三阳传染性较强,病毒复制活跃,在工作方面会有一定的限制,患者需要做肝功能检查和HBV-DNA检查,若患者的肝功能和HBVDNA正常,可以办理健康证;但如果患者的肝功能异常,HBVDNA阳性,患者是不可以拿到健康证的。

101 评论(10)

530katrina

不能

267 评论(11)

journeyjasm

回答 是可以办理的 所以只要肝功中的谷丙和谷草转氨酶正常,甲肝抗体和戊肝抗体是阴性的,乙肝携带者也可以办理的,一般是在辖区的疾控中心办理。 二、健康证怎么办 带身份证和个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到收费处缴纳体检费,领取体检表,粘贴照片(另一张领健康证用)、填写好姓名、性别等基本情况。 检验室采血、大便肛拭化验。 内、外科常规体检。 x光胸透。 完成全部体检项目。 综上所述,小微企业需要缴纳增值税,增值税附加,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的规模大家也会影响缴纳税收的多少,现在我们国家针对小微企业都是有非常多的扶持与优惠政策的。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询华律网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反馈通道】联系删除。 延伸阅读 办健康证体检有哪些项目 有乙肝办健康证怎么办 乙肝怎么办健康证 没想 希望可以帮到您! 提问 谢谢 回答 不客气哦,希望可以帮到您!! 提问 请问一下乙肝会传染吗 比如在一起吃饭喝酒什么的,和爱人一起什么的 回答 乙肝是血液性母婴传播,平时接触包括吃饭是不会被传染的。得了乙肝的早期症状会有乏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及厌油食。建议你进一步化验肝功,乙肝两对半,做个肝胆彩超,以明确诊断,再化验乙肝病毒量,因为最终治疗是抗病毒治疗。要有好的心态,不能动怒,怒则伤肝,每天要有一个愉悦的心态,相信生活会更美好,才能养护自己的肝脏。 不会的哦。 提问 我觉得我没有你说的这些症状啊 我还喜欢吃油腻的呢 回答 各个人的症状也有所不同哦,但是放心是不会传染的哦。 更多23条 

153 评论(12)

记住我88

如己前没此病,工作了23年现产生病情,现在要怎么办,(因工作期间和化学品接处)需要怎样处理呢?

167 评论(15)

天棚元帅

能的,当然可以

293 评论(10)

wwj快乐柠檬头

您好!1、只要你肝功检验正常,考健康管理师证是没有问题的。2010年2月1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用人单位在招工、招聘体检中,不得将“乙肝五项”检查列入体检标准,也不得要求应聘者提供“乙肝五项”检测报告。2、劳动法规定不允许拒绝大三阳、小三阳和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再说现在入职体检不检验乙肝五项,换言之,你以后从事此方面工作没有问题。

189 评论(15)

小妮子--Amy

你好,一般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从事或不能录取的专业有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等。法规:卫生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规定,“从事饮水、饮食、整容、保育等易使传染病扩散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并做定期的体格检查。同时规定,对患病者或病原携带者予以必要的隔离治疗,直至医疗保健机构证明其不具有传染性时,方可恢复工作。据了解,《健康证》有食品行业类、水类、化妆品类和公共场所类。记者从北京市疾病防治中心了解到,一般携带者都要查五项指标,关键的是第一项:表面抗原、第五项E抗原,如果这两项合格可以颁发公共场所类《健康证》,就可以从事食品、餐具、保育员等工作以外的一些行业。其实一些部门在相关领域中也采取了一些措施。根据教育部要求,高考考生均应进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和转氨酶检查。若检验结果为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但转氨酶(A、L、T)正常者,按体检标准规定可以报考,但有受限专业。受限制专业为: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专科烹饪工艺、仪器科学与工程专业。劳动部的《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那么,哪些工作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呢?根据有关规定,下列工作属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门规定的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1.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二十六条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工作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职业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根据第2条的规定,下列为公共场所: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六)商场(店)、书店;(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患有《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疾病卫生管理标准:(一)病毒性肝炎肝炎患者经系统治疗后基本痊愈(主要症状消失,肝区无明显压痛及肿大,肝功能正常,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阴性)可恢复原工作。乙肝患者肝功能恢复正常,但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需经六个月观察无恶化,可恢复原工作。乙肝病毒携带者若e抗原阳性,不得从事理发美容业、公共浴室业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3.饮水、饮食、整容、保育等职业《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十九条从事饮水、饮食、整容、保育等易使传染病扩散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4.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工作《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七条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从事化妆品的生产活动。凡患有手癣、指甲癣、手部湿疹、发生于手部的银屑病或者鳞屑、渗出性皮肤病以及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等传染病的人员,不得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

214 评论(11)

lipingzhou13

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做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不能做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职业,不能从事的工作有饮水、饮食、整容、保育等职业,不能做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工作。《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六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外招用人员时,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九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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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木停留

卫生部:乙肝携带者不影响食品生产经营(新华网)卫生部官员:乙肝病毒携带者不影响食品生产经营2009年06月01日16:46:49来源:中国政府网2009年6月1日15时,卫生部、农业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切实保障食品安全”与网友在线交流。[网友一只鸟]听说患有病毒性肝炎就再也不能从事食品生产工作,是这样的吗?具体有哪些情况不能从事食品生产工作?[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副局长苏志]食品是特殊的产品,如果从业人员带有传染性疾病,特别是由于他的疾病会污染到直接入口食品,这样的工作岗位,患有法律规定的疾病的病人是不能从事的。说到病毒性肝炎,还要看具体情况。病毒性肝炎里面的甲型肝炎、戊型肝炎的患者,是不能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活动。在我们国家是乙型肝炎比较多,但是乙型肝炎是通过血液传播、性传播和母婴传播,不是消化道传染病,一般来说也不会通过饮食传播,所以对于病毒性肝炎,在具体体检时要分清楚。比如乙型肝炎的病毒携带者,我们认为它不影响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其实乙肝在中国携带者很多,十分之一,你说把十分之一的人都排除在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之外不恰当,涉及到他们就业的权利和作为公民的权利。所以从卫生部角度来说,我们不主张这样做。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健康体检方面,我们还要和有关部门一块作出具体的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食品药品稽查专员钟秀明]法律规定禁止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主要是针对直接入口的食品这块。[苏志]《食品安全法》规定不能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岗位,你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如果你不做这个岗位,还有很多岗位,只要你的工作不直接接触食品就不会造成食品的污染,就不可能通过食用造成疾病传播。有的老百姓由于缺乏卫生知识,带有一些传统上的偏见,对乙肝携带者这部分群体另眼看待,我们觉得应该尊重科学,正确认识乙肝。第二,尊重每个人的基本权益,如就业权益、工作权益,希望中国的广大老百姓要改变观念。当然乙肝病毒携带者自己也应该有这个意识,要注意避免可能造成传播,影响其他人的健康,比如说乙肝携带者就不适合做献血者。像这样的情况,作为乙肝携带者来说应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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